EN
https://www.gov.cn/

對誠信者“無事不擾” 對失信者“利劍高懸”

2019-07-19 07:54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相關部門詳解“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對誠信者“無事不擾” 對失信者“利劍高懸”

在7月18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等部門負責人介紹了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情況,並答記者問。

“通過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有利於提升監管效能、維護公平競爭、降低市場成本,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和社會風尚。”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嚴重失信行為,會採取十分嚴厲的懲戒措施,在一定時限內實施行業和市場禁入,有些要永久逐出市場。

開展分級分類監管

“失信代價過低、懲罰過輕、傳播少是目前失信問題高發、頻發、復發的重要原因。”連維良説。

全面加強信用監管,是否意味著企業承受的監管壓力會變大?對此,連維良表示,不同的企業監管壓力應當是不一樣的,對於存在失信行為的企業毫無疑問監管壓力將會變大,而對於依法守信的市場主體所付出的監管成本則會大幅下降。

“信用監管的目的是要讓守信者‘降成本、減壓力’,讓失信者‘付代價、增壓力’。”連維良説,實現上述目標,必須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和科學信用評價。

作為信用監管的最突出特點,分級分類監管是根據不同企業的不同信用狀況實施差別化監管措施。對守法誠信的企業“無事不擾”,盡可能地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對違法失信的企業“利劍高懸”,增加抽查比例和監管頻次。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分級分類監管的話,就是‘讓守信者無事不擾,讓失信者時時不安’。企業要想降低自己的監管成本、減輕監管壓力,就必須下大力氣改善自己的信用狀況。”連維良強調説。

探索建立信用修復機制

失信懲戒是手段不是目的。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目的是要讓全社會依法守信。企業或個人在失信後如何修復信用?信用修復的標準又是什麼?

“健全信用修復機制既是對國際經驗的有益借鑒,更是結合中國國情的制度創新。”連維良表示,通過開展信用修復,既普及政策法規和誠信知識,又激勵有輕微失信的市場主體改過自新、誠信經營,這對於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信用修復不是簡單的“洗白記錄”,也不是簡單的“退出懲戒”,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過程。

連維良提醒廣大市場主體特別是有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不要相信一些關於“清洗記錄”“洗白信用”的非法廣告。目前,相關部門已安排對這些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治理,對各種以信用修復的名義惡意違法失信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絕不姑息,以切實維護信用建設的正常秩序。

守信激勵將“看得見、摸得著”

“如何採取‘看得見、摸得著’的措施讓守信者得實惠,我們將其概括為‘三個更好、兩個更低’,即更好的行政服務、更好的融資服務、更好的公共服務,更低的監管成本、更低的交易成本。”連維良説。

——更好的行政服務,就是政府部門在行政審批、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等政府事項中為守信者提供“容缺受理”“容缺審批”服務,讓守信者信用越好審批越快。

——更好的融資服務,就是讓信用好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能夠享受到便利便捷的融資服務,實現信用越好貸款越容易。

——更好的公共服務,就是不斷拓展信用惠民便企的應用場景,比方説讓守信者享受更便捷的交通出行、先就醫後付費、更優惠的無抵押圖書借閱等。

——更低的監管成本,就是通過分級分類監管對信用好、風險低的市場主體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實現對依法守信的市場主體“無事不擾”。

——更低的交易成本,就是通過廣泛共享信用信息,提高各類市場主體對守信者的信任程度,減少不必要的採信環節,降低交易成本,使守信者獲得更多的機會、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收益。

“下一步,將會繼續加大對激勵措施的實踐探索和建章立制力度,讓更多守信者實實在在地感受到誠信有價、誠信有感、誠信有益。”連維良説。(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