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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常務會: 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

2019-09-27 09:56 來源: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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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發電市場化交易邁出縱深一步。

9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將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機制。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市場價格監測預測預警,保持物價基本穩定,保障基本民生;決定完善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促進電力市場化交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部署,加快以改革的辦法推進建立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會議決定,抓住當前燃煤發電市場化交易電量已佔約50%、電價明顯低於標桿上網電價的時機,對尚未實現市場化交易的電量,基準價按各地標桿上網電價確定,浮動範圍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具體電價由供需雙方協商或競價確定,但明年暫不上浮,特別要確保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居民、農業等民生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電價,確保穩定。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説,“基準價+上下浮動”的機制一方面考慮了上遊煤價的變化,另一方面反映了下游電力供需的變化。有關部門在這個時間點出臺政策,與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步調是一致的。政府希望通過該措施進一步降低電價,與年初提出的一般工商業電價下降10%相吻合,有利於實體經濟的發展。

上述會議指出浮動範圍“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並通過“明年暫不上浮”來作為一道保險,確保明年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體現了政府希望降低工商業平均電價的決心,能夠有利增強相關用電企業的獲得感。

林伯強認為,將標桿上網電價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提供了燃煤發電機組的全電量市場空間,有利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通過價格反映市場供需關係。

近幾年來,通過一系列電力體制改革舉措,實體經濟獲得了實實在在的改革紅利。

國家發改委數據顯示,2016年—2018年,全國電力市場化交易比重逐年提高,累計釋放改革紅利超過1800億元。

今年上半年,全國完成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達1.1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9.3%,佔全社會用電量的32.4%,佔經營性行業用電量的58.3%。電力直接交易電量平均降價幅度3.4分/千瓦時(相當於下浮不到10%),減輕企業用電負擔約300億元。

業內認為,上述政策可能對發電企業的利益産生影響,具體程度還要看明年的燃煤市場情況和供需關係,以及供需雙方協商或競價的結果。在實施過程中還要看相關各方特別是發電企業的接受程度。

此外,定量看上述政策對各省的影響程度不同,與基數電量佔比有關。

例如,在實行《關於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後,山西省目前市場化交易電量佔比約80%,基數電量約佔20%。本政策對80%的市場化交易電量部分沒有影響,只是讓20%的基數電量部分具有更加靈活的價格,對發電企業利潤影響可控,但對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釋放了積極的信號。

今年18月份,全國絕對發電量4702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8%。其中,全國火力絕對發電量33853億千瓦時,同比下降0.1%。(董鑫)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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