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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開放新規重磅落地,外資重點關注哪些方面?

2019-10-17 10:01 來源: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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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金融全面對外開放新格局已然形成。

10月1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擴大對外開放領域,全面取消在華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業務範圍限制,落實好新修改的外資銀行和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近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正式發佈。從內容來看,具體涉及到銀行業、保險業投資準入和業務準入兩個方面。

在市場分析人士與外資金融機構看來,與以往的修改相比,此次修改體現了金融業開放程度和改革力度的穩妥和審慎。

早在今年7月,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三屆夏季達沃斯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中表示,年底前將全面取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外的限制規定。

“這是開放型金融新體制以穩定的法規制度落地落實的重要舉措。”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松認為,此次修改進一步宣示了我國在金融領域不但始終遵守WTO等國際條約義務,而且以更加開放姿態建設國際金融服務規則的努力。

放寬、取消共9方面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第三次修改。

此前,《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分別於2001年和2006年制定,于2013年、2016年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作了修改;于2014年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作了修改。

根據第一財經記者梳理,此次修改重點包括了以下9個方面:

武漢大學國際金融法教授、博士生導師李仁真認為,此次條例修改對於優化外資營商環境、增強金融市場活力和競爭力、促進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

從內容來看,在外資保險業的準入方面,放寬了外資保險公司設立的時限要求;也放寬了設立主體的要求。

“外國保險集團公司比單一保險公司更容易達到法定設立條件,這更便於吸引多元外資保險機構進入我國保險市場。”楊松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後,外國銀行分行吸收單筆人民幣定期零售存款的門檻由不少於100萬元降低至不少於50萬元。

楊松認為,這有效銜接了我國相關法律,特別是存款保險制度;而增強外國銀行分行資産運用的自主性和靈活性,不但夯實了資本充足率監管標準,更體現了對跨國銀行總行和母國監管強化的尊重,這些修改體現了全新的風險監管理念,反映了對銀行業和保險業治理和監管規則的國際發展趨勢的關注。

預計外資進入平穩漸進

可以説,中國金融業發展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歷史階段,也為外資金融機構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機遇。

“兩部《條例》的修訂,進一步放寬了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準入條件,豐富了外資銀行的商業存在形式,為外資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設立和經營提供了更加寬鬆、自主的制度環境,這將吸引更多機構來華經營。”10月15日下午,銀保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吹風會上表示。

今年5月,銀保監會從取消股比限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拓寬商業存在和擴大業務範圍等方面提出了12條開放政策措施;7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再次推出了包括放寬外資保險公司準入條件在內的11條開放政策措施。這些開放舉措的有序推進和實施,得到了市場的積極響應。

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外資銀行在華共設立了41家外資法人機構、116家外國銀行分行和151家代表處。境外保險公司在我國一共設立59家外資保險法人機構和131家代表處。外資銀行和外資保險公司,在華資産佔比分別達到1.64%和6.36%。

從修改內容來看,《條例》不僅大幅放寬了外資銀行的市場準入,也拓展了外資銀行的業務範圍,向全球金融機構和機構投資者傳遞了積極信號。

瑞穗銀行(中國)副行長深潟智博認為,一系列金融業開放政策對於外資機構擴大對華投資、擴大業務經營將産生積極影響,為外資銀行更好地在華發展創造了機遇。比如,對開辦人民幣業務的放開,對中資金融機構參股比例的放開,對網點開設的支持等方面的政策,都有利於外資機構進一步擴大和加快在華業務發展。

“目前,我行重點關注的開放政策有兩方面,一是外資銀行業務範圍的擴大;二是外資投資資産管理相關業務。”深潟智博稱。

渣打銀行也表示,將積極把握這些開放措施所帶來的發展機遇,聚焦于既符合中國經濟未來發展方向,又能充分發揮渣打優勢和專長的領域,積極支持“一帶一路”倡議、大灣區建設、人民幣國際化、債券市場開放、跨境貿易等進程,著力於暢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為包括國企、外企、私企和個人等各類客戶提供優質創新的産品和服務。

不過,與中資金融機構相比,外資機構對國內市場和當地企業的熟悉程度有待加深,還缺乏足夠的客戶基礎,但在海外拓展經驗、産品創新、業務綜合化發展等方面擁有豐富的發展經驗和較強的競爭優勢。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認為,外資銀行可以通過強化與中資銀行多層次、全方位的合作,來實現優勢互補、收益共享。

曾剛預計,外資銀行的經營理念相對成熟,更注重投資回報率和銀行發展的可持續性。在一系列對外開放政策推出後,預計外資銀行會進一步加強對中國市場的研究,對介入中國市場的時機和方式進行整體評估,並在進入節奏上繼續保持平穩漸進態勢。

金融監管又迎新要求

在有序擴大開放的同時,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至關重要。

業內多位專家均認為,在金融業推進內外資一致原則的同時,要建立與之相適應的風險防範和監管制度,有效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

李仁真表示,本次條例修改也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依法放寬市場準入並不意味著市場無序競爭,而是應與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相結合,始終把防控系統性風險作為金融監管的重中之重,努力提升審慎監管水平和全面風險管理能力,促進銀行業、保險業健康發展,維護金融體系安全穩定。”

曾剛則表示,應全面評估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市場的程度及其可能的影響,針對不同類型銀行以及不同類型進入模式,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此外,要把握資本項目開放和銀行業開放的順序和節奏。在金融業開放過程中加強對外資金融機構跨境資金運作的監管,防止跨境資金頻繁運作造成的金融風險,穩妥推進資本項目和人民幣可自由兌換。

曾剛還強調,要不斷加強監管制度建設,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使監管規則逐步與國際接軌。同時,強化外資母行與子行的風險隔離,確保金融體系穩定。(記者 杜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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