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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見》答記者問

2019-10-23 21:31 來源: 司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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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印發了《關於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意見》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1.請問司法部制定《意見》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我國律師隊伍是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律師制度的鮮明特色和內在要求,是堅持執業為民、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實踐。黨中央高度重視公益法律服務事業發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引導律師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在全面依法治國新形勢下,進一步支持、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有利於加快建設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等方面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有利於培養律師社會責任感,提高律師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擴大律師服務領域和社會影響力。為了進一步發展公益法律服務,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促進律師行業健康發展,司法部在深入研究、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關於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見》。這是在新中國成立70週年、律師制度恢復重建40週年之際司法部出臺的關於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第一份專門性文件,必將對促進我國公益法律服務事業做大做強做優産生積極影響。

2.請簡要介紹一下近年來我國公益法律服務事業的發展情況?

答:近年來,在新一任司法部黨組領導班子的正確領導下,律師工作始終堅持黨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著力踐行服務為民根本宗旨,推動公益法律服務事業取得了新發展。一是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意識不斷增強。廣大律師自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人民律師為人民的宗旨,積極參與各類公益法律服務,服務為民、服務大局的自覺性、主動性不斷提升,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典型,贏得社會各界廣泛讚譽。積極投身公益、熱心支持公益,已經成為律師行業的一種風尚和價值追求。二是律師公益法律服務覆蓋面不斷擴大。將低收入群體、殘疾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作為公益法律服務的重點對象,幫助其依法維護權益。推進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組織律師為全國60多萬村(居)擔任法律顧問,提供專業、就近、便捷的法律服務。持續開展法治援建幫扶活動,組織律師到邊疆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提供志願服務,成功解決了全國174個縣無律師問題。三是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新舉措不斷推出。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保障每一個刑事案件被告人都能獲得律師辯護。開展律師調解工作試點,幫助當事人省時省力解決糾紛,緩解法院“案多人少”壓力。組織律師協助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開展信訪接待、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化解、重大案事件處置、城市管理執法等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組織律師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努力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四是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理念方法不斷創新。依託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整合律師服務資源,延伸服務觸角,為群眾提供更加專業、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務。順應信息化、網絡化、智慧化發展趨勢,通過建立服務微信群、公眾號、研發智慧法律服務軟體等方式,推動公益法律服務從傳統服務向移動服務、預約服務、定制服務、智慧服務方向發展。總的看,我國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提升,公益法律服務網絡初具規模,40多萬律師已經成為我國公益法律服務的中堅力量,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律師公益法律服務還存在不少問題和短板,需要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強化工作保障,努力實現規範化、長效化、制度化,更好滿足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

3.《意見》對進一步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提出了什麼樣的總體思路?

答:《意見》提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組織、引導、支持廣大律師積極參與公益法律服務,大力發展公益法律服務事業,推動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制度化、規範化,構建覆蓋城鄉、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增強人民群眾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通過努力,使廣大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識不斷增強,服務覆蓋面持續擴大,服務質量逐步提升,體制機制更加健全,激勵保障措施更加完善,職能作用更加凸顯,促進律師隊伍親民、愛民、為民的良好形象進一步樹立,律師職業社會認可度、滿意度、美譽度進一步提升。

4.《意見》在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工作措施?

答:《意見》從六個方面規定了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主要措施:一是拓展服務領域。鼓勵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參與普法宣傳、參與法治幫扶、調解矛盾糾紛、協助黨政機關做好信訪接待、涉法涉訴案件化解工作等。二是增強服務實效。準確把握人民群眾新需求,重點為城鄉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提供民生領域法律服務,主動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加強與社會力量合作,創新服務形式,積極發展“互聯網+”公益法律服務。三是明確服務要求。倡導每名律師每年參與不少於50個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或者至少辦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要求律師在公益法律服務中做到勤勉盡責,保證服務質量。四是提升服務能力。發展公益法律服務機構和公益律師隊伍,加強公益法律服務業務技能培訓和研討交流,做優做強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品牌,促進公益法律服務專業化、職業化。五是注重示範引領。積極培養和選樹公益法律服務先進典型,總結推廣有益經驗和做法,鼓勵青年律師、實習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明確中共黨員律師等應當在公益法律服務中發揮表率作用。六是開展考核評價。將公益法律服務情況作為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和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公益法律服務評價機制,將評價結果與律師事務所、律師評先評優挂鉤。

5.《意見》在調動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積極性方面提出了哪些工作保障措施?

答:為增強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獲得感、榮譽感,更好調動律師工作積極性,《意見》專設一章規定了工作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加強經費支持。推動將符合條件的律師公益法律服務事項納入各級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爭取財政預算和資金支持。要求有關單位組織律師無償服務時,一般應協調相應的工作經費,為律師提供適當的工作補貼。充分利用中央彩票專項公益金等資金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贈、項目合作等形式支持公益法律服務。二是完善激勵措施。各地推薦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選舉律師協會負責人,以及選派律師參加國內外交流培訓等活動、開展機關企事業法律顧問選聘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在公益法律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律師。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律師協會對在公益法律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律師、律師事務所酌情減免個人會費、團體會費。三是大力表彰宣傳。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對在公益法律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在本系統評先評優活動中優先考慮,並積極推薦其參加勞動模範、道德模範或者其他形式的評選表彰。組織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做法成效和感人事跡,展示律師隊伍良好精神風貌,增強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榮譽感、自豪感。

6.如何確保《意見》貫徹落實到位?

答:《意見》明確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負責指導、推動本地區律師公益法律服務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促進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深入開展。考慮到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同,《意見》鼓勵各地根據當地發展狀況和群眾實際需要,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公益法律服務工作模式、組織形式、運作方式。為形成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整體合力,《意見》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加強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宣傳、民政、工會、婦聯、殘聯、工商聯等有關單位和社會組織的溝通協調,並完善跨區域協作等工作機制,搭建合作平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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