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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倡導每名律師每年參與不少於50個小時公益法律服務或至少辦2件法援案件

2019-10-23 19: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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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記者 高蕾)記者從司法部23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獲悉,《司法部關於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意見》23日發佈,這是司法部出臺的關於律師公益法律服務的第一份專門性文件。《意見》倡導,每名律師每年參與不少於50個小時的公益法律服務或者至少辦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局長周院生在發佈會上介紹,我國目前已擁有近45萬名律師,他們已經成為我國公益法律服務的中堅力量。但同時,當前律師公益法律服務中還存在實效性不強、規範化程度不高、激勵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意見》的出臺,將對促進我國公益法律服務事業發展、提升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産生積極影響。

為進一步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意見》提出拓展服務領域、增強服務實效、明確服務要求、提升服務能力、注重示範引領、開展考核評價六方面措施。

《意見》鼓勵律師服務特殊群體,擔任村(居)法律顧問,參與普法宣傳,調解矛盾糾紛,協助黨政機關做好信訪接待等工作。《意見》要求,要重點為城鄉困難群眾提供民生領域法律服務,主動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加強與社會力量合作,創新服務形式,積極發展“互聯網+”公益法律服務;並規定將公益法律服務情況作為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和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公益法律服務評價機制,將評價結果與律師評先評優挂鉤。

《意見》還從強化組織領導、加強經費保障、完善激勵措施、大力表彰宣傳四個方面規定了促進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保障措施。具體包括:推動將符合條件的公益法律服務事項納入當地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爭取財政預算和資金支持,充分利用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贈等形式拓寬經費來源;明確各地推薦“兩代表一委員”、律師協會負責人,選派律師參加國內外交流培訓等活動時,優先考慮在公益法律服務中表現突出的律師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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