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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發佈 評級行業進入統一監管時代

2019-12-01 07:4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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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等4部門正式發佈了《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了行業規範發展的政策導向,建立健全統一監管的制度框架。同時,《辦法》與國際評級監管準則在加強外部監管、提高市場透明度、促進行業競爭、強化責任追究等方面相銜接。

“這是中國信用評級行業發展30年來的里程碑式事件。”東方金誠技術委員會主任俞春江認為,這將重塑評級行業發展格局,強化評級行業發展規範性,提升評級機構評級服務水平,推動評級行業在新的歷史時期邁上新臺階。

30年來,我國信用評級業發展取得長足進步,信用評級機構規模不斷壯大,評級技術不斷發展,評級結果更加趨於合理,社會認可度逐步提高,對促進我國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我國信用評級業仍處於發展初期,還存在監管規則不統一、發展水平不高、獨立性不足、商譽和公信力有待提升等問題,迫切需要建立健全行業制度規範,補齊監管短板。

《辦法》基於現有監管格局,明確中國人民銀行為信用評級行業主管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為業務管理部門,依法實施具體監管。這改變了過去多頭監管的格局。

此前,我國債券市場一直處於相對分割狀態,不同債券品種由不同監管部門核準或者註冊,在不同的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債券市場相對分割帶來了對評級機構的多頭監管,評級機構遵循監管和自律規定的成本居高不下。因此,評級行業多年來呼籲監管機構能夠逐步統一監管。

俞春江説,《辦法》確立了“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管理部門+行業自律組織”三位一體的統一管理框架,凝聚了監管共識,建立了部際協調機制,有利於發揮監管合力,這標誌著評級行業監管正式進入統一監管時代。

央行有關負責人強調,《辦法》的出臺將對我國金融市場運行産生積極影響,能夠促進發揮信用評級在風險揭示和風險定價等方面的作用,有助於改善企業融資環境,防範金融風險,促進我國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辦法》有助於彌補監管短板,推動我國評級業在新的歷史時期規範發展;此外,《辦法》的出臺還是在具體制度層面落實關於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重要部署,有助於構建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促進信用評級業高水平對外開放。(記者 陳果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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