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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 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

2019-12-12 07:2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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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須充分認識其重大意義,準確把握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基本要求,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一、充分認識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大意義

(一)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是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具體體現。帶領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民生保障制度涉及群眾面最廣、涉及群眾利益最深、涉及群眾的問題最具體。我們黨堅持把人民利益擺在至高無上的地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重要的政治責任,在改革創新中不斷完善民生保障制度體系,領導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輝煌成就,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這是我們黨始終保持強大號召力、向心力、凝聚力的根本所在。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進一步彰顯黨的根本宗旨和根本立場,也將使我們黨長期執政的群眾根基更加牢靠。

(二)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的必然選擇。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只有連續不斷的新起點。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內涵不斷豐富、層次不斷提升,過去是解決“有沒有”的問題,現在更多的是解決“好不好”的問題。這些都對做好民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推進各項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有利於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補齊民生領域短板,夯實民生保障基礎,滿足人民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三)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大任務。黨的十九大對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作出戰略部署,提出到建黨一百年時建成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的小康社會,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基本實現,我國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都是重要的民生福祉,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基石,是推進民生保障建設的重大任務。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採取針對性更強、覆蓋面更大、效果更明顯的舉措,使人民生活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將充分展現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這也是推動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應有之義。

二、深刻理解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順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這是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突出表現在擁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更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等。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必須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最高標準,把人民群眾關心的事當作大事,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堅持問題導向,適應實踐發展要求,回應群眾現實需求,順應群眾內心期盼,抓緊制定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

(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是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基本取向。社會公平正義,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價值,關係能否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必須始終牢牢把握公平正義這一尺度,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民生權益,健全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努力實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使社會充滿生機活力而又長期保持穩定。

(三)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這是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大原則。盡力而為,強調黨和政府的責任擔當和主動作為。量力而行,強調實事求是和一切從實際出發。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民生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必須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做大“蛋糕”的基礎上努力分好“蛋糕”,從那些現實條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做起,不做超越發展階段和財力水平的事情,既不裹足不前、銖施兩較,也不好高騖遠、寅吃卯糧,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幹,鍥而不捨推進民生保障的可持續發展。

(四)堅決兜牢民生底線。這是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礎。兜牢民生底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必須充分發揮社會政策托底功能,堅持全覆蓋、突出保基本,注重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聚焦困難群體,圍繞民生短板,織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網”,著力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始終牢牢守住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基本權益這一民生底線。

(五)充分激發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這是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實現途徑。人民是享受民生改善成果的主體,更是實現民生改善目標的主體。黨和政府承擔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職責,但不能包打天下,要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進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方向與群眾的自身奮鬥統一起來。堅持和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必須最大限度調動群眾的奮鬥精神和創造潛能,激發民智、匯聚民力,尊重群眾首創精神,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不斷促進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

三、準確把握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的重點任務

(一)健全有利於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就業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眾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徑。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就業總量壓力依然存在,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新的影響因素不斷增加。《決定》提出健全有利於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這是堅持和完善勞動就業制度的總體目標。促進“更充分”就業表明,在我國這樣一個近14億人口和9億勞動力的大國,不斷擴大就業、創造更多崗位始終是一個重大戰略問題。促進“更高質量”就業,是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的重要基礎。實現這一總體目標,重點任務主要包括:一是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建立就業目標導向優先機制,強化以就業為底線的區間調控;建立宏觀政策聯動機制,推動引導宏觀政策支持就業,圍繞穩定和促進就業綜合發力,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良性循環;建立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在産業轉型升級、實施重大項目工程時,同步評估對就業的影響。二是健全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三是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面向城鄉全體勞動者,貫穿工作學習生涯,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四是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加大對高校畢業生、貧困勞動者、去産能職工等群體就業幫扶力度;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托底幫扶。五是建立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機制,優化政策環境,降低創業成本,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的格局。六是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七是健全法律制度和監督機制,消除城鄉、性別、身份、行業等一切影響平等就業的制度障礙,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制度環境。

(二)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當前,教育供給還存在不足,教育公平有待增強,群眾在教育方面還面臨難題。《決定》提出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這是堅持和完善教育制度的總體目標。“服務全民”,就是教育要面向全體人民,體現公平性。“終身學習”,就是教育要覆蓋人的整個生命週期,體現持續性。實現這一總體目標,重點任務主要包括:一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優先發展,聚焦辦好人民滿意教育,完善立德樹人體制機制,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二是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努力縮小城鄉義務教育差距,促進教育權利和機會的公平。三是健全學前教育機制,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健全特殊教育機制,健全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保障機制,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四是完善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統籌協調發展機制,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優化創新型、複合型、應用型和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機制,打造符合國情的終身教育體系。五是加強政府、家庭、學校和社會聯動,構建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六是發揮網絡教育和人工智慧優勢,創新教育和學習方式,支持和規範民辦教育、合作辦學,加快發展面向每個人、適合每個人、更加開放靈活的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

(三)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是民生安全網、社會穩定器,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關係國家長治久安。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迫切需要進一步增強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性。《決定》提出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這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總體目標。“覆蓋全民”,就是要把更多的群眾納入保障範圍,健全保障項目,努力做到法定人員全覆蓋。實現這一總體目標,重點任務主要包括:一是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努力實現應保盡保,適當加強中央在養老保險方面的事權,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在完善省級統籌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待遇調整機制,穩步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面建成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穩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藥品招採制度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三是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維護失業人員和工傷人員的基本權益。四是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加快落實社保轉移接續、異地就醫結算制度,推進社保卡更廣泛應用。五是規範社保基金管理,堵塞制度漏洞,保持打擊欺詐騙保的高壓態勢。六是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加快發展職業(企業)年金,鼓勵發展商業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滿足群眾不同層次需求。七是統籌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等制度,健全退役軍人工作體系和保障制度。堅持和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殘疾人幫扶制度。八是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九是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産權住房,繼續加快棚戶區改造和公租房建設。

(四)強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增進人民健康福祉,事關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隨著疾病譜、生態環境、生活方式等變化,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還面臨一些突出矛盾,群眾看病就醫也還存在不少難題。《決定》提出強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這是堅持和完善衛生健康制度的總體目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就是要把人民健康作為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誌。實現這一總體目標,重點任務主要包括:一是堅持關注生命全週期、健康全過程,完善國民健康政策,實施健康中國行動,讓廣大人民群眾享有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健康服務。二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快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醫療衛生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提高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水平。三是堅持以基層為重點、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中西醫並重。加強公共衛生防疫和重大傳染病防控,建立健全適合中醫藥發展的政策、管理、標準、評價體系,打造中醫藥和西醫藥相互協調發展的中國特色衛生健康發展模式,傳承創新發展中醫藥事業。四是加強生育政策評估和人口形勢分析研判,優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質量,促進人口均衡發展。五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努力讓更多的老年人享有幸福安寧的生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 張紀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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