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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養老服務強制性國家標準出臺

2020-01-14 08:1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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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于近日正式批准《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並予以公佈。1月13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了有關情況。

“《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是我國養老服務領域出臺的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它區別於一般推薦性標準,社會各方都要依法強制執行,是養老服務質量的底線要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國家標準委主任田世宏介紹,我國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約2.5億,正面臨全球規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續時間最長的老齡化進程,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制定實施標準可進一步規範和提升養老機構的服務質量,讓老年人安全養老、放心養老,享受高質量養老服務。

那麼,這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依據從何而來?規範了哪些方面內容?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説,為了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監管,民政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自2017年起組織開展了大範圍、拉網式的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3年來,共批准下達了50余項養老服務領域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解決隱患問題40多萬項,有力提升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這項標準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就是要總結實踐經驗,建立養老機構服務安全提升的長效機制,目的是為了老百姓能夠看得懂、養老機構經過努力能夠達得到、養老院服務人員能夠操作、監管部門監管有據可循。”

據悉,《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中明確了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前進行服務安全風險評估,並提出了服務安全風險評估範圍應包括噎食、食品藥品誤食、壓瘡、燙傷、墜床、跌倒、他傷和自傷、走失、文娛活動意外等9個方面內容,是目前養老機構中老年人容易受到人身傷害、迫切需要統一規範的主要情形,最大限度保護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守住安全“紅線”。

“總體而言,我國養老服務業仍處在起步階段,服務機構良莠不齊,服務不規範、安全不到位等問題比較突出。”高曉兵指出,2018年底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取消了原來養老機構的設立許可,把事中、事後監管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強制性標準的出臺,與即將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其他監管措施相互銜接起來,共同構成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主要依據,確保養老服務既放得開、又管得住。

“從養老服務組織來説,依託標準能夠實現自身規範化、規模化發展,最大限度地保證服務質量和效益。從消費者來説,依託標準能夠實現服務信息的有效傳遞,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從養老産業發展來説,依託標準能夠實現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等各類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保險、教育等相關行業的信息互通、融合發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負責人陳洪俊表示,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快養老服務標準制修訂步伐,支持立項出臺一批急需的標準;依託現有的試點示範單位,組織開展養老服務標準化培訓和現場交流活動,進一步營造學標準、用標準氛圍;啟動徵集下達一批養老服務標準化試點,在實踐中總結推廣更多養老服務標準化創新經驗;配合民政部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標準化專家庫,持續壯大養老服務標準化力量;加強與國際標準化組織其他成員國的合作,依託中國實踐適時提出養老服務的國際標準提案。

高曉兵透露,為了便於民政部門和養老機構充分做好實行強制性標準的準備,該標準規定了兩年過渡期。在此期間,民政部將分類督促指導養老機構對標達標,對條件比較好的養老機構鼓勵他們率先達標,對條件差一點的養老機構要督促、甚至給予一些政策傾斜,儘快補上短板。為此,民政部已經部署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提升工程。下一步,民政部還將對照標準要求逐項細化,形成便於操作的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對照檢查表,制定出臺有關執法檢察的規程,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能力水平,確保強制性國家標準在養老服務的各個工作環節貫徹落實到位。(記者 郭靜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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