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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方案解讀

2020-04-08 10:32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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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營造相互關懷的社會環境,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方案》。

方案要求加強新冠肺炎防控宣傳和健康教育,提升群眾防控知識水平;以互聯網為基礎,為患者及家屬提供線上心理支持和服務;以社區為陣地,建立心理疏導與社會工作服務網絡。

方案提出七項工作措施:一是廣泛開展科普宣教,營造團結互助的社區氛圍。二是在醫院和隔離點開展心理評估和疏導,有條件的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開展集體心理疏導。三是保證心理疏導與治療連續性,要求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做好使用精神科藥物干預的患者信息的交接。四是為有需求的居家人員提供社會和心理支持,鼓勵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在社區主動尋求支持。五是開展困難人員生活扶助與支持,對有具體生活困難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社區工作人員等主動向街道(鄉鎮)和社區彙報並協助申請困難救助。六是加強病亡者家屬關愛和心理支持,心理專幹、社會工作者等主動為其提供哀傷輔導、心理疏導、社會支持等服務。七是及時發現處置高危風險。

方案強調要加強領導組建隊伍。在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區,區縣要成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各街道(鄉鎮)明確1名領導負責相關工作;在社區設置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置心理專幹,在街道(鄉鎮)設置社會工作站。有條件的,建立社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方案強調各級醫療機構要建立對口指導機制。根據服務對象需求,提供相關服務和精神科轉介服務。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對社區工作人員、志願者、心理專乾等人員開展培訓和督導。

方案要求遵循統一領導、團隊協作、分工負責,嚴守心理衛生和社會工作服務倫理原則、保密要求,分類分級的工作原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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