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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方案的通知

2020-04-08 10:28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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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方案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發〔2020〕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促進患者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維護隔離人員、家屬心理健康,營造相互關懷的社會環境,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制定了《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代章)
2020年4月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方案

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促進患者身體與心理同步康復,回歸正常生活和工作,維護隔離人員、家屬心理健康,營造相互關懷的社會環境,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和健康教育,提升群眾防控知識水平,增強防護技能,減輕因認知不足所致的恐懼,減少、消除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歧視與排斥等行為。

(二)以互聯網絡平臺為基礎,推進互聯網+社會心理服務,為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提供線上心理支持和服務,增強自我心理調適能力,幫助有需求的服務對象渡過困難期,恢復社會功能。

(三)以社區為主要陣地,建立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網絡,提供情緒引導、心理輔導、資源鏈結、困難紓解、社會支持網絡修復等服務,改善社區環境,恢復社區秩序,推動基層社區治理,營造健康向上的社區氛圍,促進社會穩定。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領導組建隊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各區縣防疫指揮部要成立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領導小組,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分工負責,各街道(鄉鎮)明確1名領導負責轄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指定專人統籌協調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各街道(鄉鎮)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在社區設置心理諮詢室或社會工作室,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心理諮詢師或社會工作者;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設置心理專幹;在街道(鄉鎮)設置社會工作站,配備1-2名專職或兼職社會工作者,負責轄區群眾社會心理健康工作。有條件的,可建立由社區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師等組成的社區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隊,採取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公益慈善資源、心理服務專業力量聯動服務方式開展工作。

(二)建立對口指導機制。各地按照已有精神衛生服務技術指導機制,由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對口聯絡的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派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提供技術指導和幫助。

(三)提供線下和轉介服務。根據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需求,社區工作人員、心理專幹可聯絡社會工作者、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進社區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發現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可能有精神衛生問題時,心理諮詢師、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等應當向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由精神科醫生提供精神醫學診療服務。

(四)開展人員培訓和督導。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社會工作行業組織應當派具備心理援助技術能力的精神科醫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師對社區工作人員、志願者、心理專乾等人員開展精神衛生知識培訓,分別對街道和社區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專業督導。

三、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團隊協作、分工負責。所有工作須在本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各類人員實行團隊協作,明確成員分工與配合。未經允許個人不得擅自開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活動。

(二)嚴守心理衛生和社會工作服務倫理原則、保密要求。對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的個人和家庭隱私包括個人信息、生活軌跡、家庭情況等嚴格保密;設專人負責服務對象檔案管理並簽署保密協定。

(三)分類分級。結合各社區實際狀況,採用分類、分級處理。對不同社區、不同年齡段、不同人群、具有不同需求的服務對象進行分類干預。

四、具體工作措施

(一)廣泛開展科普宣教。針對公眾關心的熱點話題,通過權威媒體開展新冠肺炎防控宣傳,提升公眾知識水平,增強防控能力。發放心理健康服務宣傳材料,提供心理健康專業知識、心理熱線電話號碼、心理支持網絡平臺二維碼等支持性資源,幫助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自我心理調適。組織專家通過媒體、視頻、網絡授課等形式,對社區居民開展心理健康講座,介紹溫馨家庭氛圍、團結社區關係對個體渡過難關的幫助和意義,鼓勵大眾互幫互助,消除歧視。

(二)在醫院和隔離點開展心理評估和疏導。患者、隔離人員在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期間,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主動向其推薦心理自評工具(如,湖北省精神衛生中心牽頭研發的“強肺心理支持系統”),鼓勵有需要者尋求心理疏導及心理支持。有條件的定點醫院/康復驛站/隔離點對患者、隔離人員開展集體心理疏導。對評估後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協調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提供心理干預。

(三)保證心理疏導與治療連續性。對在定點醫院已經使用精神科藥物干預的患者,如評估需要繼續給予精神科藥物治療的,定點醫院應當將患者相關治療信息記入出院信息單中,交康復驛站或隔離點繼續維持治療。對評估需要繼續治療的,康復驛站或隔離點在其離開時,應當將相關治療信息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繼續予以治療。

(四)為有需求的居家人員提供社會和心理支持。社區應當鼓勵出院患者及家屬、隔離人員家屬主動尋求社會和心理支持,由專業人員進行心理與社會工作服務需求評估。對評估後發現心理問題風險較高的,在徵得本人同意後,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協調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提供心理和社會工作服務,建立和激活服務對象的社會支持系統,引導其恢復生活信心。

(五)開展困難人員生活扶助與支持。對有具體生活困難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社區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專乾等,應當主動向街道(鄉鎮)和社區彙報,協助申請困難救助,鏈結援助資源,同時尋求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益慈善資源的幫助或支持。

(六)加強病亡者家屬關愛和心理支持。對病亡者家屬,心理專幹、社會工作者要主動為其提供哀傷輔導、心理疏導、社會支持等服務,加強關心關愛,引導其宣泄哀傷情緒,幫助順利渡過哀傷期,恢復正常生活。必要時,聯絡心理和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支持。

(七)及時發現處置高危風險。對發現有自傷、自殺、衝動傷人風險的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相關專業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向街道(鄉鎮)負責領導報告並通報社區。社區工作人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專乾等人員要增加走訪密度,告知其家人緊急聯絡電話。由心理諮詢師、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等介入進行危機干預,持續提供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必要時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診。

附件: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要點

附件

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要點

一、及時向新冠肺炎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澄清和解釋最新的新冠肺炎相關知識和防護策略,提高他們對疾病的認知程度。

二、建議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隔離人員堅持保持作息規律、營養均衡、勞逸結合、睡眠充足、適度鍛鍊,以提高機體對疾病的免疫力。

三、引導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建立理性的生活方式,排除有可能存在的歧視及外在干擾帶來的心理影響,調適焦慮、無助、恐懼等心理,將注意力轉移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來,併為患者、隔離人員及家屬營造關愛、包容、尊重和接納的社會環境。

四、在心理疏導和社會工作服務過程中,注重傾聽、共情、正常化、鼓勵、積極建議等基本諮詢技巧的使用。多采取穩定情緒的心理干預策略。多采取整合視角的社會工作干預策略,綜合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為患者、隔離人員及其家庭提供全方位社會支持體系。

五、對於患者所提出的實際問題,例如對復工的擔憂,工作人員應當鼓勵其認真學習和理解政府制定的相關政策,積極尋求家人、同事、朋友或社會工作者、社區工作人員的幫助,理性解決實際問題。

六、及時追蹤並充分獲悉來自多渠道的病亡者家屬的心理狀況信息,尊重病亡者家屬的求助意願,在準確心理評估的前提下,開展有針對性的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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