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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2020-06-12 18:13 來源: 應急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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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定於2020年至2022年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提升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基礎性工作,涉及到各級人民政府、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社會關注度很高。為此,記者就有關問題採訪了國務院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

記者: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有什麼重大意義?

答:2018年10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就提高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發表了重要講話,部署實施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等9項重點工程。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作為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的核心工作,具有基礎性、綜合性、創新性等突出特點,通過普查摸清全國自然災害風險隱患底數,為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應急管理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摸清我國災害風險隱患底數的重要手段。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這是一個基本國情。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近年來,部分涉災部門和地區陸續開展了部分災害類型的風險調查試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全球氣候變化、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等背景下,自然災害風險呈現出新情況、新特點,防範應對風險出現新的挑戰,原有工作的全面性、綜合性不足等問題逐漸顯現,亟待開展綜合性的普查,為防範化解風險提供權威的自然災害綜合風險信息。

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客觀認識全國和各地區災害綜合風險水平,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及時摸清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地區抗災能力,科學評估全國和各地區災害綜合風險水平,制定科學實用的災害綜合防治區劃,才能夠在最大程度上減輕災害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

開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是提升全社會災害風險意識的重要途徑。本次普查涉及範圍廣,通過舉辦系列專題宣傳培訓和全社會的廣泛參與,將有效提升全社會對災害風險的理解,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掌握所在區域災害風險特點,築牢防災減災救災的人民防線。

記者: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對象有哪些?

答:本次普查對象範圍比較廣,包括與自然災害相關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和省、市、縣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等。

需要説明兩點,一是普查對象中的相關自然要素主要是指地震、暴雨、洪水、颱風、乾旱等這些自然現象,要對這些對象的相關規律做調查;二是普查對象很多,普查將在充分利用已有的數據資料和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針對相關對象開展必要的調查。

記者:這次普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我國自然災害種類多,根據我國自然災害種類的分佈、影響程度和特徵,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災害類型主要有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氣象災害、水旱災害、海洋災害、森林和草原火災等。

普查內容包括主要自然災害致災調查與評估,人口、房屋、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系統、三次産業、資源和環境等承災體調查與評估,歷史災害調查與評估,綜合減災資源(能力)調查與評估,重點隱患調查與評估,主要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以及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與區劃。

本次普查內容多,既涉及6大類自然災害風險要素的調查,也有在調查基礎上開展的風險評估、風險區劃和綜合防治區劃;既有對各行業領域調查評估與區劃的專業性要求,也有對普適性要素的全覆蓋調查要求。我們後續也會發佈《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總體方案》,闡明普查主要內容、技術路線等相關情況。

記者:這次普查在時間上是怎麼安排的?

答:《通知》明確,本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根據任務規劃與設計,普查實施分為2個階段。

一是前期準備與試點階段,主要是2020年。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各級普查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普查人員和隊伍,開展普查培訓,開發普查軟體系統,國家和地方各級在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指導下,開展普查試點工作。

二是全面調查、評估與區劃階段,主要是2021年-2022年。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全國災害風險調查和災害風險評估,編制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匯總普查成果。

需要強調的是,本次普查雖然有整體工作安排,但並不是説普查成果要等2022年普查結束後才應用,我們將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邊普查、邊應用、邊見效”的原則,在普查數據採集後就可以立即納入防災減災救災、應急管理中予以應用。

記者: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涉及範圍廣、參與部門多、協同任務重、工作難度大,這次普查要如何組織與實施?

答:本次普查參與部門多達17個,超過一半的部門有具體任務,部分部門普查任務多、難度大。各部門要完成所承擔的普查任務,又要與其他部門做好協同,做到步調一致,統籌協調工作面臨不小挑戰。為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成立了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

《通知》明確,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應急管理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普查總體方案,建立普查的技術和標準體系,做好技術指導、培訓、質量控制、信息匯總和分析,充分利用已有信息資源,建設全國自然災害風險基礎數據庫,形成全國普查系列成果。本次普查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發揮相關行業領域技術單位、專業隊伍和有關科研機構與高等院校等第三方專業力量的作用。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逐步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做好本地區普查工作,充分整合已有資源,配強人員隊伍,做好普查各項工作。各省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普查總體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普查實施方案。

記者:作為普查對象應做好哪些工作?

答:本次普查涉及的對象類型多,職責不同,但都要做好各自工作。

一是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既是普查實施主體,也是普查對象,要依據自身行政職能和本次普查方案中規定的職責,認真做好自身信息的填報,也要高效協調推動其他普查對象完成普查任務。

二是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重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部分居民等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普查方案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普查所需資料,如實回答相關問題,不提供虛假信息,不隱瞞、偽造有關情況。

希望社會各界都能夠積極支持普查工作,配合普查員開展相關調查,我們也會對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處理,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等信息的保護,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洩露調查信息。

記者:這次普查的主要創新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本次普查是自然災害領域一次開創性的工作,突出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首次聚合絕大多數涉災行業部門協同開展普查,探索建立多部門協同普查的長效工作機制,這也是切實改變傳統的“九龍治水”,解決部門數據共享壁壘的具體行動。

二是首次實現自然災害風險要素的“全集”調查。本次普查既涉及多個自然災害類型的致災要素調查,也涉及房屋建築、交通設施等重要承災體要素的調查,還涉及歷史災害、綜合減災資源(能力)的調查,這些工作與以往開展的單要素、單部門、部分地區的調查有明顯不同。

三是首次實現不同行業部門採用統一的技術框架開展風險評估工作。之前,不同行業部門對自然災害風險的理解不完全一致,評估方法也不盡相同,本次普查要實現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就要在統一的技術框架下實施。

四是首次實現從風險要素調查到綜合防治區劃的鏈條式普查。本次普查契合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理念,內容設計上從風險要素調查、風險評估、風險區劃到防治區劃,完成普查工作,將為各地區、各部門的災害風險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當然,通過普查要實現上述四個創新,難度還是很大的,還需要各部門、各地區通力協作、相互配合,要秉持開放共享的理念,通過普查達到數據共享交融的目的,讓普查成果效益最大化。

記者:數據質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線,這次普查有哪些具體措施來保障普查數據質量?

答:數據質量是衡量普查成功與否的主要標準,我們將採取多種措施,確保普查數據質量。

首先,強化組織領導。要形成由國家普查辦統籌研究,地方各級普查辦認真組織實施,各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和村民委員會廣泛引導、切實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合力推動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的良好局面。

其次,強化技術指導。普查實行全過程數據質量控制,制定各階段質量控制的內容、技術標準規範和方法要求,同時在普查軟體系統中設計開發必要的質檢功能和工具,支撐數據質量管理工作開展。

再次,強化分級負責。建立國家、省、地市、縣區分類分級質量管理體系,落實各部門(單位)負責本行業普查成果數據質量管理的主體責任。普查成果按照縣市級自檢、省級檢查、國家級核查的三級檢查制度進行分級質量管理,各級普查機構都有義務核查下一級普查機構提交的普查成果,確保普查成果質量。

最後,強化執紀問責。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各級普查機構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和通報曝光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現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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