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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離京人員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的解讀

2020-06-19 23:11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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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發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並在多省引發相關病例,防範疫情擴散形勢嚴峻。為指導各地做好離京人員健康管理服務工作,堅決遏制疫情傳播和擴散,統籌疫情防控和正常生産生活秩序恢復,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印發《關於做好離京人員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以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調整的時間劃分,對各地分類做好離京人員健康管理服務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一是要求對5月30日至6月16日來自北京市中高風險街道(鄉鎮)人員、北京新發地批發市場等相關人員加強追蹤管理,做到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對核酸檢測陽性者及時進行隔離治療,對疑似或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但核酸檢測陰性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其他核酸檢測陰性者,單位和社區要加強健康管理,督促做好14天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出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就醫。二是自6月16日起,北京市中高風險街道(鄉鎮)人員、新發地批發市場等相關人員禁止離京,其他人員堅持“非必要不出京”,確需離京的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三是無法提供離京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離京人員,到達目的地後應當立即接受核酸檢測。核酸檢測陰性者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動。相關工作要求根據北京市應急響應級別及時進行調整。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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