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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的意見》解讀

2020-07-06 20:22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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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實施,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意見》的起草背景

鄉村醫生職業資格是《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規定的一種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取得該職業資格方可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根據2003年出臺的《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2003年8月後新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不具備以上條件的地區可以允許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其他人員申請註冊為鄉村醫生,具體辦法由省級政府制定。

目前,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16個省份根據《條例》規定和自身實際需要,允許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但具有醫學專業規定學歷的人員報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的鄉村醫生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後註冊取得鄉村醫生職業資格。在這些地區允許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直接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有利於吸引較高學歷人才投身農村衛生健康事業,提升鄉村醫生隊伍整體水平,也有利於促進相關畢業生順暢就業,能夠改善鄉村醫生的學歷結構,提高農村地區醫療服務水平。

二、《意見》的核心內容

一是調整部分省份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程序。要求允許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的地區,修訂相關管理辦法,允許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中醫學類(含中西醫結合類,指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中醫類別報名條件的專業)等相關專業的應屆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籌和發佈轄區內鄉村醫生崗位信息,按照《條例》有關規定辦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註冊鄉村醫生手續。

二是對鄉村醫生加強培訓和執業管理。為提高服務質量、防範執業風險,在免試註冊的高校畢業生上崗前,由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做好崗前培訓,幫助其了解掌握鄉村醫生執業規則和特點。在上崗後,持續指導和監督日常執業活動,定期開展考核,並通過培訓、進修等方式不斷提高醫學綜合能力和實踐技能。同時,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三是為鄉村醫生創造良好執業環境。為更好吸引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加入鄉村醫生隊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組織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從事鄉村醫生的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公開招聘被聘用後,鄉鎮衛生院依法與其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明確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助待遇,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為村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基本診療設備和藥品,支持和保障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紮根鄉村、服務鄉村。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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