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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師範生到準教師:免試資格認定意蘊多重

2020-08-19 09:18 來源: 鳳凰網·政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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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進師範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改革,促進更多師範畢業生從事教育、增加就業。會議決定,建立教師教育院校對師範生教學能力進行考核的制度。加快推進允許教育類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開展教師教育院校辦學質量審核,審核通過院校的師範畢業生可免試認定教師資格,便利師範畢業生就業,提升教師隊伍素質。

受疫情影響,今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為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國家和各地政府部門出臺多項政策措施。4月21日,人社部等七部委印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對《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部分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

《通知》提出,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於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並取得教師資格。在這項政策基礎上,國務院常務會進一步推進師範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改革,既是強化師範畢業生的穩就業和保就業工作力度,也是順勢而為地通過階段性措施帶動持續性改革。

教師的人選,關係到下一代培養的方向和質量,因此不是誰都可以勝任教師這樣的職業。解決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難題,不應以犧牲教學質量為代價。一些人擔心,對教師職業資格實行“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可能會影響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各級學校的教育質量。這種顧慮可以理解,但對這些政策需要正確解讀和精準執行。

對於誰可以勝任教師工作,教師資格考試是一項基本準入門檻,是從事教師職業的“入場券”或“底線”。但是,很多師範類院校的畢業生都能達到資格考試要求,實際上並不需要再行參加考試。允許師範類院校畢業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取得教師資格,有利於強化教師教育院校的培養主體性,使其更好地發揮選才育人的作用。

教師是準入類職業,資格認定是項嚴肅工作。目前實施的“先上崗、再考證”政策,是一項階段性措施,將會隨著形勢變化而進行調整和優化。對教師選錄採取“先上車、再買票”的方式並不是盲目而為,而是在高校畢業生滿足基本要求且有考試通過潛力的情況下才予以實施,因此並不會使濫竽充數者混入教師隊伍。

高校畢業生在取得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不會單獨帶班或主講課程。這意味著在取得教師職業資格之前,入職人員主要以助教、助管等身份參加輔助性工作,並通過在崗培訓來提升工作能力和準備資格認定。這可以使資格不夠和經驗不足的高校畢業生有一個職業過渡期,也避免其因為工作能力不足而影響教學質量。

此外,採取“先上崗、再考證”的階段性措施,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嘗試和體驗對其知之甚少的職業,並逐步培養其職業認同感。對於新生代員工而言,他們的職業觀同此前世代有顯著差異。新生代員工更願意從心出發地選擇職業,也更樂於嘗試不同的職業。過去一些高校畢業生為了提高就業競爭力,往往花費大量時間考取多個職業資格證書,但是對這些職業卻認識不足,往往是入職後才發現不合適。

對於高校畢業生而言,通過一兩年的適應和磨合,使其能夠更好地認識自我並準確定位,有利於他們明確未來職業規劃。實際上許多高校都已推行了多年支教項目,滿足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到邊遠地區支教1到2年,並由此獲得保送攻讀研究生的資格。

賦予師範類院校考核學生和認定資格的權限,有利於倒逼其注重辦學質量和社會聲譽,形成良性競爭的發展格局。與此同時,免試認定教師資格也符合“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政府部門將職業資格認定授權給教師教育院校,由其承擔具體培養和認定責任,是政府放權讓利、加強監管和優化服務的集中體現。

一方面,免試認定教師資格可以減少事前審批環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於滿足教師資格認定標準的師範類畢業生,政府部門可以免去再行組織考試的認證成本,而將更多的精力用於教師職業的過程追蹤和全方位監管。

另一方面,授權師範類院校對其畢業生進行教師資格認定,也將發揮人才培養單位的主責作用,並極大地便利畢業生就業。這有助於發揮師範類院校的專業優勢,可以使教育主管部門騰出手來,更好地發揮決策和監督職能。

為做好師範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改革,應加強政府引導和規範,嚴把院校學生管理的質量關,避免權力下放出現“放不下”和“接不住”的問題。可通過紅黑榜等聲譽機制,強化對於師範類院校的監管,使其注重學生培養過程並提高畢業生就業能力。此外,要借助此次改革,進一步撬動其他職業資格認證制度改革,逐步減少國家對各類職業資格認證的直接干預,強化人才培養院校和用人單位的權限和職責。(馬亮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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