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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監管新規呼之欲出: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準入規範

2020-09-03 21:28 來源: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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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集團監管又有新動作。

9月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為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規範金融市場秩序,會議通過《關於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著眼服務實體經濟,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準入規範。

2019年的《金融穩定報告》指出,將儘快推動金融控股集團的管理辦法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細則落地實施,對金融控股集團實行並表監管,建立特殊處置機制,妥善解決“大而不能倒”問題。

在業內看來,這意味著金融控股集團的管理細則可能即將落地。“實行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是要國務院決定的,之後央行再發具體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大概是這樣的流程,這也説明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快落地了。”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哪類機構應申請設立?

作為一種企業組織創新,金融控股公司近年來在我國發展迅速。

目前,金融控股集團(公司)大體主要有四類:第一類是以單一金融機構發起設立,逐漸向綜合經營發展的金融控股集團,主要是一些大型銀行、保險等機構;第二類是大型産業類企業發起設立金融機構,並將這些金融機構統一管理,形成集團化運營模式,主要是一些實力較強的央企;第三類是地方政府利用區域優勢,通過重組整合新設等方式組建的金融控股集團,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主要是一些比較開放、經濟實力較強的地方區域;第四類是大型互聯網公司在多個領域開展金融業務,逐漸形成事實上的金融控股集團。

人民銀行已于2019年7月26日就《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內容,投資控股兩類或兩類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且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集團,應向央行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由國務院決定。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非金融企業、自然人等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並且控股或實際控制的金融機構總資産規模符合要求的,應申請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董希淼表示,在一定程度上,金融控股公司通過資源和客戶的分類、整合和資源協同,實現金融對社會發展需求的多方位服務,提高經濟社會運行效率。

風險拆彈

當前,我國經濟金融面臨的不確定因素仍然較多。個別金融控股集團、農村金融機構風險可能逐漸暴露,非法集資形勢仍然複雜。

對於金控集團暴露出的風險,央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8)》就曾指出,一些非金融企業投資動機不純,通過虛假注資、杠桿資金和關聯交易,急劇向金融業擴張,同時控制了多個、多類金融機構,形成跨領域、跨業態、跨區域、跨國境經營的金融控股集團,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

2018年5月以來,監管部門就選取了具有代表性的5家企業開展模擬監管試點,包括招商局集團、上海國際集團、北京金控公司、螞蟻金服和蘇寧集團。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對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要依法依規、穩妥有序推進實施,防範化解風險,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董希淼認為,從微觀運行角度看,我國金融控股公司近年來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一些非金融企業和自然人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團,野蠻生長,盲目進入金融業,甚至將金融機構作為“提款機”。由於缺乏相應的監管制度,對非金融企業和自然人控制的金融控股集團存在監管空白,其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影響了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加強監管和規範發展金融控股公司將有助於補齊監管短板、減少監管套利、防範金融風險,有助於更好地為實體經濟服務,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此外,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指出,今年以來,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實施一系列精準適度的金融政策,對保市場主體、促進經濟恢復性增長髮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堅持穩健的貨幣政策靈活適度,保持政策力度和可持續性,不搞大水漫灌,引導資金更多流向實體經濟,以促進經濟金融平穩運行。(杜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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