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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不是“大籮筐”!國常會要求為失信懲戒定邊界

2020-11-27 21:41 來源: “國是直通車”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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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召開的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將議題聚焦完善失信約束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措施,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提供支撐。

會議決定,堅持依法合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規範和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有序健康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研究會議內容後,多位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採訪的專家認為,本次會議著重強調“依法合規”和“審慎適度”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信用懲戒濫用、失信標簽亂貼等失信行為“籮筐化”的趨勢將得到有效遏制。

徵信不是“大籮筐”

近年來,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創新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社會信用管理的觸角已經延伸至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細化社會治理的同時,也出現信用懲戒泛化、失信懲戒標準不一的問題。

在首都師範大學信用立法與信用評估研究中心研究員薛方看來,目前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有兩種趨勢值得注意。

一是信用建設存在越界“衝動”。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以及各地各行業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目標推進中,有“獨出心裁”做出信用制度創新的衝動。這種“衝動”往往造成失信懲戒標準不一等問題。

二是信用泛化。薛方向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表示,目前在國家層面信用上位法缺失的情況下,信用懲戒一方面為行政管理、行業管理部門的者提供了“抓手”,另一方面也泛化為或異化為一些行政部門“法無授權”行政作為的新出口。

比如,有地方擬將頻繁跳槽納入徵信,將公共場所故意不佩戴口罩認定為失信;還有地方則將欠手機費、欠物業費、欠水電費納入徵信;更有部門印發通知擬將無償獻血納入社會徵信,引發輿論強烈爭議。“信用越來越像一個籮筐,什麼東西都往裏裝。”

本次國常會指出,要規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限定為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責任主體,不得擅自增加或擴展。具體認定要嚴格履行程序。

此外,各地也正在設立本城市的信用新規和信用積分制度。據統計,2019年以來,浙江、江蘇、陜西、深圳、北京等多地發佈信用新規。一些地方還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地方信用分”,比如宿遷有“西楚分”,杭州有“惠信分”,福州有“茉莉分”,廈門有“白鷺分”等。

各地的信用分積分扣分標準不一,但卻紛紛與入學、就業、社會救助等挂鉤。不斷擴張的信用邊界,引發人們的擔憂和質疑。

過懲應相當

失信懲戒至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通過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真正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應該是誠信體系建設的支柱。但如果失信標簽被亂貼,社會信用體系最終將喪失本該有的嚴肅性和本來的目的。

當前,失信懲戒中,過和罰不相當,懲戒過嚴、過重是輿論爭議的最大焦點之一。

今年,中國電信江西分公司曾發佈公告稱:“自11月起,對通信費用欠費用戶,未在電信條例規定時間內繳清欠費的,將被納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息基礎數據庫(即徵信系統)。”

江西電信進一步解釋稱,若用戶之前使用的電信産品欠費超過3個月未交清,或享受了手機、話費優惠,有在網協議約定而沒有履約的,相關信息都有可能會被接入徵信。

消息一齣,輿論一片譁然,主流聲音認為:手機欠費很多情況並不屬於惡意,欠費入徵信,導致信用檔案有污點,銀行不給予貸款怎麼辦?

這裡面就存在過懲不當,懲戒過重的問題。

因此,本次國常會明確,要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確保過懲相當。對失信主體採取減損權益或增加義務的懲戒措施,必須基於失信事實、于法于規有據,做到輕重適度,不得隨意增設或加重懲戒,不得強制要求金融機構、信用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新聞媒體等懲戒失信主體。

“浪子回頭金不換”。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應該要給失信者“改過自新”的機會,進而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新型監管機制的進程。

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建立有利於自我糾錯的信用修復機制。除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外,失信主體按要求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均可申請信用修復。對符合修復條件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規定及時移出失信名單。

失信邊界何在?

失信的邊界在哪,納入徵信的標準又是什麼?這是輿論爭議的焦點。

本次國常會給出答案:于法有據!

會議明確,要科學界定信用信息納入範圍和程序。將特定行為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須嚴格以法律、法規等為依據,並實行目錄管理,向社會公開。行政機關認定失信行為必須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為依據。

“以法治方式引領信用體系建設更加可靠,信用立法有必要快馬加鞭。”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民商經濟法室主任王偉認為,唯有用法律和制度之繩打造信用機制,以信用法治約束人的行為,才能有效制止失信失德的行為。信用立法一方面可以讓信用體系建設駛入法治快車道,另一方面可以規範信用懲戒範圍,防止“失信標簽”的濫貼與失信懲戒的濫用。

在薛方看來,規範失信人認定標準,應該從“嚴依據,定邊界,配尺子”系統治理著手。嚴依據,就是嚴格法律、法規依據、標準體系、流程體系、責任體系以及安全體系等;定邊界,在法律、誠信、信用、道德場域間細化邊界,避免信用是個框啥都往裏裝;配尺子,就是過懲相當、比例相當,增加不同區域不同部門信用懲戒的操作的規範性、統一性和一致性。

薛方認為,會議強調“信用修復的自我糾錯原則”,就是對信用獎懲明確“責任自負原則”的一種規範性回應,回歸到信用主體責任的自身形塑,同時,政府回歸規則制定者本位。(王慶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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