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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文化産業將迎來新一輪大發展——解讀《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産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2020-11-29 08:21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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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讓人耳目一新的新藍圖,一系列高質量發展的新理念,一套創新發展的‘組合拳’。”文化和旅遊部近日發佈的《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産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文化産業界引起關注和好評。近7000字的《意見》中,勾畫了未來發展趨勢,數字文化産業新一輪大發展的藍圖業已繪就,文化産業高質量發展的新格局呼之欲出。

一脈相承的開放和創新

“2017年,原文化部印發《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産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全社會形成了推動數字文化産業創新發展的良好氛圍,引導和促進了數字文化産業發展。”文化和旅遊部産業發展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就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作出系統謀劃和戰略部署,“十四五”規劃《建議》明確提出實施文化産業數字化戰略,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

時隔三年,再次出臺數字文化産業的指導意見,總結了近年來數字文化産業發展規律,又結合産業發展新趨勢,一脈相承的開放和創新,對新興的數字文化産業作出頂層設計,將引導産業發展方向。

《意見》突出“創新”在産業發展中的核心地位,推動內容、技術、模式、業態和場景的全方位創新,強調激發市場主體的創新活力。《意見》專門提出“培育數字文化産業新型業態”,從促進優秀文化資源數字化、培育雲演藝業態、豐富雲展覽業態、發展沉浸式業態、提升數字文化裝備實力等方面,明確新型業態培育的主要措施和重點領域,引導業界對新興領域開拓創新,讓創新潛力充分涌流,形成更多新增長點、增長極。

《意見》圍繞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和重大工程佈局,推進數字文化産業與先進製造業、消費品工業、智慧農業融合發展,向金融、物流、教育、體育、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拓展,實現更廣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的融合發展。

滿足線上文化消費需求

雲演出、雲直播、雲錄製、雲展覽、雲綜藝、雲拉歌……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大量文化活動搬上“雲端”。這種看似無奈的應急之舉,其實是文化技術融合的結果,數字文化産業異軍突起、逆勢上揚,用豐富優質的線上內容供給,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為滿足線上新興文化消費需求,引導推動疫情催生的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意見》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提出順應商業變革和消費升級趨勢,促進網絡消費、定制消費、體驗消費、智慧消費、互動消費等新型消費發展;提高文化消費便捷程度,推廣電子票、雲排隊等網絡消費新方式,提升數字化預約能力;支持利用數字技術打造夜間文化和旅遊産品,推動數字文化融入夜間經濟,為夜間經濟增光添彩。

有人擔心,數字文化産業大發展,以後就“宅”在家中,線上消費會不會衝擊線下體驗?《意見》中的一個重要理念是推動線上線下消費融合,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互轉化,發揮線上交流互動、引客聚客、精準營銷等優勢,引導線上用戶轉化為實地遊覽、線下消費,不斷改造提升傳統業態。線上線下融合,擴大優質數字文化産品供給,促進消費升級,積極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促進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相統一。

目前,我國網民規模達9.4億,互聯網普及率67%,超大規模市場優勢為數字文化産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數字文化産品具有傳播網絡化、消費個性化等特點,符合年輕消費者消費習慣,隨著互聯網和數字技術的廣泛普及以及網民付費習慣的養成,數字文化産品的消費潛力和市場價值將得到進一步釋放。

促進文化數據資源融通融合

信息時代,數據是重要資源。順應數字産業化和産業數字化發展趨勢,《意見》突出“數據驅動”,實施文化産業數字化戰略,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

以數據為要素,構建符合技術趨勢的産業格局,促進文化數據資源融通融合。《意見》第二部分“夯實數字文化産業發展基礎”中,從內容建設、新基建、數據要素、市場主體、産業標準等方面,強化産業基礎能力建設,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如何促進優秀文化資源數字化?《意見》作出部署:對文化資源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讓優秀文化資源借助數字技術“活起來”,將所蘊含的價值內容與數字技術的新形式新要素結合好,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支持文化場館、文娛場所、景區景點、街區園區開發數字化産品和服務,將創作、生産和傳播等向雲上拓展;支持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産通過新媒體傳播推廣,鼓勵線下文藝資源、文娛模式數字化,創新表現形式,深化文化內涵。鼓勵依託地方特色文化資源,開發具有鮮明區域特點和民族特色的數字文化産品,助力扶貧開發。

構建數字文化産業生態

近年來,在網絡文學、音樂、視頻、創意設計等領域出現一批互聯網平臺,一頭連著生産者,一頭連著消費者,形成文化生産消費的新生態,賦能傳統業態轉型升級。以網絡文學平臺閱文集團為例,其擁有810萬名創作者,1220萬部作品儲備,覆蓋200多種內容品類,觸達數億用戶,成功輸出眾多影視、動畫、遊戲的IP改編代表作,既拉動就業又促進消費。

為進一步發展平臺經濟,《意見》提出,深入推進“互聯網+”,加快傳統線下業態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培育文化領域垂直電商供應鏈平臺,形成數字經濟新實體。鼓勵各類電子商務平臺開發文化服務功能和産品、舉辦文化消費活動,支持互聯網企業打造數字精品內容創作和新興數字文化資源傳播平臺,支持具備條件的文化企業平臺化拓展,培育一批具有引領示範效應的平臺企業。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與文化文物單位、旅遊景區度假區合作,探索流量轉化、體驗付費、服務運營等新模式。

結合産業發展新形勢新趨勢,《意見》圍繞産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佈局産業鏈,促進産業鏈和創新鏈精準對接。在第四部分“構建數字文化産業生態”,從産業鏈創新應用、完善創新服務、融入區域發展戰略、優化市場環境、深化國際合作等方面,促進文化産業與數字經濟、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智”,構建數字文化産業生態。(記者 張玉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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