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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資福利司 財政部綜合司 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負責人就《關於事業單位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納入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答記者問

2021-03-30 19:54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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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科技部印發了《關於事業單位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納入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資福利司、財政部綜合司、科技部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司有關負責同志就《通知》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通知》出臺的背景和起草的過程?

答: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是激發科研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重要保障。為釋放科研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的熱情,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政策文件。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將科技成果獎勵和報酬的最低標準從20%提高到50%。《國務院關於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規定,科研人員獲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以下簡稱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不納入總量基數。但從績效工資管理實踐來看,很多地方和部門反映,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的操作辦法不具體,接受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委託取得的項目是否屬於科技成果轉化等問題,也給單位發放現金獎勵帶來困擾,現金獎勵政策難以落地。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2019年以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科技部深入多家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調研,召開座談會了解各地各部門現金獎勵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在調研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起草了《通知》徵求意見稿。通過多種方式聽取意見建議,對《通知》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並聯合財政部、科技部印發了《通知》。

問:《通知》對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具有怎樣的意義?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工作。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構建新發展格局最本質的特徵是實現高水平的自立自強。國家科技創新力的根本源泉在於人,實現科技的自立自強,激發各類人才活力至關重要。

《通知》的出臺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將更好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對於加強科研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國家科研創新能力等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利於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獲得合理收入,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實際貢獻相匹配。二是有利於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攻堅克難,大力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能力,多出高水平成果。三是有利於進一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動關鍵核心技術實現重大突破,為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提供不竭發展動力。

問:《通知》對於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納入績效工資管理的具體操作辦法是什麼?

答: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通知》規定,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後,由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按規定對完成、轉化該項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發放現金獎勵。同時進一步明確,現金獎勵計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不作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核定下一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不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通知》要求,各單位在開展工資數據統計以及向有關部門報送年度績效工資執行情況時,要如實填報現金獎勵情況,並單獨註明。

問:單位接受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委託取得的項目是否適用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政策?

答:《通知》明確,單位接受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委託取得的項目,其中屬於科研人員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工作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單位可到當地科技部門進行技術合同登記,認定登記納入科技成果轉化範圍的,可按照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通知》規定執行。不屬於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從項目經費中提取的人員績效支出,應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分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統一管理。

問:對貫徹落實《通知》有哪些要求?

答:貫徹落實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政策,是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重要舉措。《通知》印發後,關鍵在落實落地。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一要精心組織實施。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實施這項政策的重大意義,深入學習領會政策內容,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二要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科技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指導,做好有關工作。三要穩慎做好宣傳引導。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政策平穩、有效實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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