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就《關於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2021-04-26 10:08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接受採訪,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問出臺《實施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對城市建設和發展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進形成新型城鎮化發展新格局。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治理內澇作為保障城市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加強排澇管網等建設,推進海綿城市建設,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裏子”。韓正副總理等領導同志對城市內澇治理提出明確要求。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城市內澇治理取得積極進展,但仍存在自然調蓄空間不足、排水設施建設滯後、應急管理能力不強等問題,“城市看海”現象時有發生,與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的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較大差距。

為此,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了《實施意見》,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實施。《實施意見》對“十四五”時期加快治理城市內澇作了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旨在系統建設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管理水平,統籌推進城市內澇治理工作,力爭5年內見到明顯成效。

問:請介紹城市內澇治理的總體思路。

答:《實施意見》提出,治理城市內澇事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發展工程。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將城市作為有機生命體,根據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澇水平,用統籌的方式、系統的方法解決城市內澇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意見》明確了四條工作原則:一是規劃統籌,完善體系。統籌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和城市建設,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城市防洪和內澇治理,結合相關規劃逐步建立完善防洪排澇體系,形成流域、區域、城市協同匹配,防洪排澇、應急管理、物資儲備系統完整的防災減災體系。二是全面治理,突出重點。堅持防禦外洪和治理內澇並重、生態措施與工程措施並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整體提升城市內澇治理水平。以近年來內澇嚴重城市和重點防洪城市為重點,抓緊開展內澇治理,全面解決內澇頑疾,妥善處理流域防洪與城市防洪排澇的關係。三是因地制宜,一城一策。根據自然地理條件、水文氣象特徵和城市規模等因素,科學確定治理策略和建設任務,選擇適用措施。老城區結合更新改造,修復自然生態系統,抓緊補齊排水防澇設施短板;新城區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排水防澇設施。四是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壓實城市主體責任,明晰各方責任,加強協調聯動,形成多部門合作、多專業協同、各方面參與的社會共治格局。加大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多渠道吸引各方面力量參與排水防澇設施投資、建設和專業化運營管理。

問:請介紹城市內澇治理的目標任務。

答:《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並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排水防澇能力顯著提升,內澇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應對城市內澇防治標準內的降雨,老城區雨停後能夠及時排幹積水,低窪地區防洪排澇能力大幅提升,歷史上嚴重影響生産生活秩序的易澇積水點全面消除,新城區不再出現“城市看海”現象;在超出城市內澇防治標準的降雨條件下,城市生命線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功能不喪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35年,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排水防澇能力與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要求更加匹配,總體消除防治標準內降雨條件下的城市內澇現象。

《實施意見》從三個方面部署了重點工作任務。

一、系統建設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一是實施河湖水系和生態空間治理與修復,增加雨水調蓄空間;二是實施管網和泵站建設與改造,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三是實施排澇通道建設,提高雨洪行泄能力;四是實施雨水源頭減排工程,提升城市地面蓄水、滲水能力;五是實施防洪提升工程,降低外洪入城風險。

二、提升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管理水平。一是強化日常維護,汛前要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治,清疏養護排水設施;二是實行洪澇“聯排聯調”,建立健全城區水系、排水管網與周邊江河湖海、水庫等“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三是提升應急管理水平,按需配備移動泵車等快速解決城市內澇的專用防汛設備和搶險物資;四是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建立專業隊伍或委託專業機構負責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運行維護;五是發揮智慧平臺作用,建立完善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整合防洪排澇管理相關信息。

三、統籌推進城市內澇治理工作。一是優化城市佈局加強豎向管控,合理確定地塊高程,科學確定排水分區;二是強化規劃管理與實施,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調蓄空間;三是統籌項目建設,加強項目儲備和前期工作,加快開工建設一批內澇治理重大項目;四是強化監督執法。

問:如何確保《實施意見》得到貫徹落實?

答:《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十四五”時期加快治理城市內澇,取得明顯成效。為此,《實施意見》在抓落實方面提出了五點要求。

一是落實工作責任。實行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城市具體落實的管理體制。城市政府是內澇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把治理內澇作為保障城市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省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城市內澇治理工作負總責。國務院相關部門做好頂層設計,加大支持、指導和督促力度。

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城市內澇治理的支持力度。將城市內澇治理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政府債券支持範圍。地方政府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加大城市內澇治理資金投入,探索建立“按效付費”等機制,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是多渠道籌措資金。探索供水、排水和水處理等水務事項全鏈條管理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探索統籌防洪排澇和城市建設的新開發模式,整合盤活土地資源和各類經營性資源。

四是加強用地保障。將城市內澇治理重大項目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加大建設用地保障力度。在地下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優先保障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排水防澇設施用地應納入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防止侵佔排水防澇設施用地。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各級城市要建立健全有利於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系統化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度。統籌規劃建設管理,因地制宜推廣“廠網河(湖)一體化”的運營管理模式。協調做好岸上岸下、堤內堤外、地上地下等建設項目的審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