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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領域的這些新舉措,與民生息息相關

2021-05-28 07: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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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 題:公證領域的這些新舉措,與民生息息相關

新華社記者白陽

公證作為與老百姓關係最密切的法律服務之一,正在我們的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司法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年辦理公證案件量約為1300多萬件,涉及贈與、繼承、合同履行、融資擔保等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優化公證服務、進一步利企便民作出一系列部署。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在27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到2021年底,要普遍落實公證證明材料清單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告知承諾制度,將公證業務執業區域分類推進放寬至省一級,公證辦理難繁慢的局面明顯改觀;到2025年,公證發展環境要更加優化,“跨省通辦”“全程網辦”公證事項明顯增多,公證利企便民體系更加完善,部門協同機制更加健全,基本解決公證辦理難繁慢的問題,公證服務供給能力明顯增強。

進一步減輕證明負擔

要求群眾重復開具證明,甚至“以證換證”“坐堂辦證”……針對這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熊選國表示,公證作為一項司法證明活動,在嚴格執行公證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的同時,也要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用群眾更能理解、更好接受的方式開展公證服務。

“我們一方面要保留合理的證明材料,避免為不真實、不合法的證明事項出具公證書;一方面也要清理不必要的證明材料,減少或者減輕當事人的負擔。”熊選國説,司法部將梳理法律關係明確、事實清楚的高頻公證事項所需的證明材料清單,在今年8月底前向社會公示。同時,有針對性地選取與企業和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使用頻次較高或者獲取難度較大的公證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用承諾代替證明材料。

此外,要推進辦理公證所需數據的共享和在線查詢核驗。熊選國表示,到今年底,要實現大多數公證機構與人民法院、仲裁、住建、住房公積金、不動産登記等部門和機構的發送、查詢對接;到2022年,所有的公證機構要全部完成對接工作,為辦理公證業務提供有效的信息核查手段。

進一步提升窗口服務

“公證事項辦理的頻次高、涉及範圍廣,但這些工作事項目前還存在辦理難繁慢的問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負責人施漢生表示,司法部將著力提升窗口服務的能力,要求公證機構在窗口、辦證大廳將辦證流程、收費項目、辦證時限,以及有關規定在醒目的位置公佈出來,接受群眾監督。

“公證員代表著專業法律服務人士,我們接下來要對公證員的服務流程、語言表達、儀錶穿著等方面進行規範培訓。”他説,下一步要在公證窗口設立便民諮詢臺、指示牌,落實首問負責制,安排業務能力比較強、交流能力比較高的公證員或者助理在前臺辦理諮詢接洽事務。

此外,要進一步完善便民舉措,大力推動預約辦證、節假日輪值、延時服務、上門服務。在嚴格辦證、遵守公證程序規則的前提下,儘量壓縮辦證時限;對法律關係相對簡單、事實清楚、材料充分的事項,要做到當日出證。

進一步治理突出問題

近年來,一些地方發生以房養老的套貸案件,少數不法分子利用公證程序設置騙局,甚至有公證員涉案,引發輿論強烈關注。

“有關公證機構違法違規的問題,影響很惡劣、教訓很深刻。”熊選國表示,司法行政機關採取了多項措施加強公證監管力度,保證公證服務客觀公正。

比如,針對容易出現問題的情況出臺“五不準”規定,包括不準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不準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等;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的執業行為,包括吊銷涉案公證員的執業證書、對違規的公證處給予行政處罰、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等,加強對公證員隊伍的懲戒。

熊選國介紹,今年以來,司法部啟動公證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治理公證員不履行審查核實職責,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公證員私自出具公證書,謀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違規執業問題。同時,大力整治敷衍塞責、辦事拖拉、變相亂收費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服務問題,弘揚行業的新風正氣。

據悉,司法部將繼續強化執業監管,健全公證執業活動的檢查制度,依法對機構和人員資質、公證檔案、公證收費和款項賬冊進行核查;建立公證業務統一登記編碼制度,按照統一規範的規則來賦予公證案件編號,防止出現偽造公證、辦假證、辦錯證問題;對於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遺囑繼承等重點事項,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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