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國家鐵路局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

2021-06-19 11:48 來源: 鐵路局網站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交通運輸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應急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關於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提出了指導意見。

1.請問《意見》出臺的背景及意義是什麼?

鐵路是國民經濟大動脈、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和大眾化交通運輸工具,是我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骨幹,截至2020年底,運營里程已達14.6萬公里,其中高鐵3.8萬公里,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關重要。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鐵路安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分別就高速和普速鐵路安全作出重要指示,國務院領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為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指明了方向。各地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開展鐵路沿線安全環境隱患排查整治,2019年底以來,全國已消除高鐵沿線6萬餘處、普速鐵路沿線14.4萬餘處各類安全隱患,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一些歷史性、深層次的問題整改難度大,嚴重威脅鐵路行車安全,需要各方合力攻堅、徹底整治;部分問題隱患具有反復性、複雜性,治理涉及面廣,需要明確各方責任,開展常態化管理,形成治理長效機制。

《意見》的發佈,是黨中央、國務院統籌鐵路領域安全和發展、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的重大部署,是交通領域保障鐵路安全、推進交通強國鐵路先行戰略的重要體現,也是國家鐵路局黨史學習教育走深走實、紮實為群眾辦實事、強化鐵路安全監管的重要舉措。《意見》的實施,有利於促進形成上下聯動、橫向貫通、多方合力的治理工作局面,有利於進一步健全完善治理長效機制、促進消除鐵路沿線安全隱患,有利於保障鐵路安全暢通、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必將對新時代中國鐵路的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起到重要推動作用。

2.鐵路沿線安全環境問題整治難度大、治理工作涉及面廣,需要各方通力協作、共同治理,請問《意見》都明確了哪些方面的責任?

針對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主體多樣、涉及單位部門較多的問題,《意見》提出了要壓實各方治理責任,形成了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全鏈條責任體系。地方人民政府承擔屬地治理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明確層級責任,保障經費投入,統一協調做好本地區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鐵路運輸企業承擔産權範圍內治理責任,加強內部安全管理,及時主動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影響鐵路安全的問題隱患,積極聯絡配合有關方面做好治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職責內治理任務。鐵路監管部門承擔專業監管責任,完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各項制度,加強協調督促,依法依規嚴格監管執法。國務院有關部門承擔涉及本領域有關問題隱患治理的指導督促責任,按照法定職責,落實部際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指導督促系統內各單位完成治理任務。

3.針對鐵路沿線環境治理過程中有一些歷史性、長期性、深層次的問題,《意見》有沒有一些有效的具體措施?

針對鐵路沿線安全環境問題多發,著眼于持續發力合力整治歷史性、長期性、深層次的問題,《意見》提出要實施存量隱患集中治理銷號行動,以鐵路兩側500米範圍內的彩鋼瓦、塑料薄膜、防塵網等輕質物體為重點,建立存量問題隱患庫,制定針對性整治方案,實行閉環銷號管理;實施重點問題合力攻堅行動,加強鐵路線路封閉防護管理,加快上跨(下穿)鐵路的道路、橋梁等設施産權移交,加快完成鐵路道口“平改立”,優先實施時速120公里以上線路、旅客列車徑路、機動車通行繁忙道口的改造工程;實施常態化持續整治行動,將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及橋下用地納入有關規劃統籌安排,依法嚴厲查處鐵路沿線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各類違法行為,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及時調查核實處理社會各界反映的問題。通過治理突出問題,儘快改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有效提高安全防護能力,防止問題隱患反彈。

4.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久久為功才能實現長治久安,請問《意見》從哪幾個方面來保障長效治理?

《意見》提出,要發揮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作用。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部際聯席會議(簡稱部際聯席會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求,加強對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統籌協調,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建立健全治理長效機制,指導督促有關方面共同做好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部際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暢通信息溝通渠道,聯合檢查重點問題隱患,主動整改職責內有關問題,積極配合其他單位消除隱患。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建立問題隱患排查清單和工作進展通報制度,及時跟蹤了解情況,積極協調解決問題,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確保部際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落實到位。

此外,《意見》還提出,要完善護路聯防和“雙段長”工作機制。發揮平安中國建設護路聯防作用,組織專兼職護路隊伍加強巡查,及時化解涉及鐵路的矛盾糾紛,堅決打擊破壞鐵路設施和危害乘客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地方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和鐵路運輸企業主管領導牽頭負責的“雙段長”工作機制要落實巡查制度,妥善處置影響鐵路安全的問題隱患,難以處置的按要求主動報告,確保早發現、早治理、早消除。將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納入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等協同監管,促進監管政策、措施、力量、資源有效融合。積極組織行業專家、專業機構開展安全諮詢服務,做好安全環境評估、治理方案論證等工作,提高專業治理能力。

針對治理制度體系不完善、治理保障能力較弱等問題,立足於既管當前又管長遠,《意見》提出要完善法規制度,加快法律法規制修訂,完善有關制度體系,實現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加強督辦考核,將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納入平安中國建設考核、安全生産考核,以及安全發展示範城市、文明城市等評比評價;強化科技支撐,運用智慧化、信息化手段,多渠道採集信息,全過程動態掌握工作進展,實行問題隱患驗收銷號管理,提高信息化、精細化治理水平;提升應急能力,開展涉及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應急預案的評估修訂工作,完善突發事件報警聯動機制,定期組織聯合演練,建立健全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增強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輿論宣傳,結合安全宣傳“五進”工作,主動宣傳保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相關法規、政策等知識,加強愛路護路教育,不斷提升全社會共同改善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的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