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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再縮減

2021-12-28 08:56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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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2021年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進一步縮減至31條、27條,壓減比例分別為6.1%、10%。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深入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不斷放寬外資準入。2017—2020年,連續4年修訂全國和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外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分別由93項、122項減至33項、30項,在金融、汽車等領域推出一批重大開放舉措,為外商投資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與2020年版相比,2021年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主要有四方面變化,包括進一步深化製造業開放、自貿試驗區探索放寬服務業準入、提高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精準度、優化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例如,汽車製造領域,取消乘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産同類整車産品的合資企業的限制。廣播電視設備製造領域,取消外商投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産的限制,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本次修訂,實現了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製造業條目清零。為做好外資準入負面清單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銜接,在負面清單説明部分增加“境內外投資者統一適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有關規定”。

2021年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將於2022年1月1日施行。現行規定需要調整的,由有關部門按程序于2年內完成相關調整工作。對於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一致的原則管理,給予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記者 邱海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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