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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案不同罰”咋破解、罰款不合理咋清理——三部門有關負責人回應行政執法領域民生關切

2022-07-29 19: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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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 題:“類案不同罰”咋破解、罰款不合理咋清理——三部門有關負責人回應行政執法領域民生關切

新華社記者 白陽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罰款事項的決定》,著力破解執法簡單粗暴、亂收費亂罰款等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

行政處罰畸輕畸重問題如何解決?不合理的罰款規定怎麼清理?在29日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司法部、交通運輸部和市場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圍繞文件中的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類案不同罰”問題怎麼破解?

司法部政治部主任趙昌華表示,當前行政裁量權基準存在制定主體不明確、制定程序不規範、裁量幅度不合理、動態調整不及時等問題。“裁量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不統一,容易造成行政執法該嚴不嚴、該寬不寬、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

對此,《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的職責權限。並規定,制定行政裁量權基準要根據管理需要,科學分析影響行政執法行為的裁量因素,充分考量行政裁量權基準的實施效果。要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內容嵌入行政執法信息系統,為行政執法人員提供精準指引,有效規範行政裁量權行使。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和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內容等。

意見還規定了諸多措施,保證行政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使用行政裁量權基準得到有效監督。

比如,對適用本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可能出現明顯不當、顯失公平或者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經本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後可以調整適用,批准材料或者集體討論記錄應作為執法案卷的一部分歸檔保存。

“不規範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負責人徐志群説。

哪些罰款事項要清理?

罰款不合理問題,群眾反映強烈。7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取消29個罰款事項,用其他方式規範管理;對24個一般或輕微違規行為,按過罰相當原則降低罰款數額。

徐志群介紹,這次取消的29個罰款事項涉及的行為主要有兩個特點:一是違反程序性管理規定、社會危害程度相對較低;二是可以通過信息化查驗等其他方式達到監管效果。

趙昌華表示,這次清理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的罰款規定,概括起來就是“三個一律”:

凡是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的罰款事項,一律取消;凡是罰款事項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違“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利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或者有失公允、過罰不當的,一律取消或調整;凡是罰款事項可採取其他方式進行規範或管理的,一律取消。

“在罰款清理工作中,我們堅持維護公共利益和行政管理秩序,不簡單地為了清理而清理。對涉及公共安全、清理後可能出現監管空白確需保留的,不予清理。”趙昌華説。

徐志群透露,這次清理的罰款事項只是第一批,接下來司法部將會同其他部門繼續清理其他領域的罰款事項,保護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相關部門如何落實?

交通運輸和市場監管是群眾接觸較多的行政執法領域。吹風會上,兩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本部門落實文件精神的具體措施。

交通運輸部法制司司長魏東表示,交通運輸部對27部行政法規、139件部門規章設定的475項罰款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逐項研究,提出清理意見。經司法部審核,明確需取消、調整的不合理罰款事項共45項。

“在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之前,交通運輸部按照部門規章的制定權限,已先行對14個不合理罰款事項作出取消和調整。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部署,保質保量完成取消和調整工作。”魏東説。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司長許新建介紹,按照國務院清理罰款事項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積極主動開展自查,全面梳理本系統、本領域的罰款規定。這次清理涉及21項罰款事項,需要對4部行政法規和7部部門規章進行修改,修改工作現已啟動。

許新建表示,取消或調整罰款事項,並不意味著市場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不再監管。對於可以採取其他措施替代罰款的,將儘快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或者替代的監管措施;同時,充分發揮專業部門與綜合部門、行業監管與市場監管的協調作用,形成監管合力。

“對於涉及産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關係公共安全、公眾健康的重點領域,我們將加強安全監管、壓實安全責任、織密安全網絡。”許新建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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