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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3-01-18 21:26 來源: 醫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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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社會各界進一步了解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國家醫保局對《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年)〉的通知》(醫保發〔2023〕5 號)進行了解讀。

一、2022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總體思路和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化醫保目錄管理改革,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把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之上。始終堅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著力更好地滿足廣大參保人的基本用藥需求,繼續堅持“突出重點、補齊短板、優化結構、鼓勵創新”的調整思路,發揮體制優勢、政策優勢、市場優勢,釋放改革紅利,努力實現藥品目錄結構更加優化、醫保資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醫保藥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的目標,助力解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後顧之憂,增強廣大參保群眾的獲得感。

二、本次調整目錄外藥品申報條件的設置有何考慮?

今年目錄申報的條件在總體延續往年設定的基礎上,根據新的形勢進行了調整完善:一是與新藥審評審批做好銜接。如5年內獲批的新藥、5年內説明書發生重大改變的藥品,體現了鼓勵創新的導向。二是緊扣當前臨床用藥實際需求。如連續三年將新冠治療用藥納入申報範圍、罕見病用藥可不受5年內獲批的限制等。三是體現對相關部門藥品管理政策的支持。如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清單、鼓勵仿製藥目錄內的藥品等。

三、本次準入談判/競價成功率和降價幅度如何?談判/競價成功的藥品治療領域分佈?

本次目錄調整共計147個藥品參加現場談判/競價,最終121個談判/競價成功,總體成功率為82.3%,其中108個目錄外新增藥品的價格降幅達60.1%,與去年基本持平。

目錄外新增藥品涉及23個臨床組別,包括56個慢性病用藥(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等)、23個腫瘤用藥、17個抗感染用藥、7個罕見病用藥等,其中22個兒童用藥、2個新冠治療用藥、2個國家基本藥物,重點領域藥品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有24種國産重大創新藥品被納入談判,20種藥品談判成功。

四、目錄內有3種藥品調出,是否會對相關疾病治療用藥有影響?

經專家評審,今年有3種藥品被調出目錄,均為被藥監部門登出文號的品種。這些藥品的調出,經過了專家論證,按程序確定,不會影響臨床用藥。

五、本次目錄調整工作有哪些創新點?

為進一步提升目錄調整工作的科學性、透明度和規範性,我們保持對目錄調整的工作流程和技術細節做了調整完善。

一是提升科學性,在廣泛徵求專家、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完善了專家評審指標體系與評分規則,促進評審工作“由主觀走向客觀”。二是提高透明度,向社會公示和公告申報藥品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通過與相關部門聯動,驗證企業提交信息真實性,擴大專家評審信息來源,提升評審客觀化。三是加強規範性,完善藥物經濟學和醫保基金測算規則,為藥經和基金測算工作的科學化和標準化提供技術支持。兩組藥經專家根據測算指南對同一藥品開展“背靠背”測算,提升結果精準度和公平性。四是突出信息化應用,所有藥品申報和專家評審均通過電子信息系統,有效提高了藥品目錄調整標化和工作效率。五是創新實施競價準入和增加適應症簡易續約。研究制定了競價準入規則,為非獨家藥品降價進入目錄提供了渠道,解決非獨家藥品進目錄難的問題。目錄內藥品新增適應症也可以適用簡易續約規則,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合理預期。

六、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通知》要求,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與《關於實施“乙類乙管”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銜接,目前已經被納入醫保臨時支付範圍的阿茲夫定片、清肺排毒顆粒兩個談判藥品,新的支付標準自2023年4月1日開始實施。

七、今年調整目錄內藥品支付範圍有哪些考慮?

藥品醫保支付範圍的調整,涉及臨床用藥合理性和基金安全,必須穩妥推進。今年在調整確定醫保藥品支付範圍上主要有以下考慮:一是對於新準入和續約的品種,醫保支付範圍根據企業申報情況確定,原則上與説明書保持一致。二是對於目錄原有品種,主要調整放寬了國家集中帶量採購中選藥品、國家基本藥物以及説明書適應症發生變化藥品的醫保支付範圍。三是對個別原支付範圍表述不合理的藥品做了修訂。下一步,我們將根據臨床用藥情況和醫保基金支付能力,逐步調整完善目錄內藥品的醫保支付範圍。

八、競價準入的品種,支付標準如何確定和執行?

2022年調整中首次制定了競價規則,非獨家藥品可以通過競價方式準入目錄並確定醫保支付標準。對於實際市場價格超出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承擔;實際市場價格低於支付標準的,按照實際價格由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分擔。鼓勵各地醫保部門開展探索,優先將競價藥品通用名下價格不高於支付標準的品種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配備範圍,支持臨床優先使用,減輕患者負擔。

九、國家醫保局準備採取哪些措施推動新版目錄落地?

為儘早惠及廣大人民群眾,我們提出了以下措施推動新版目錄落地實施:一是落實談判藥品直接挂網等措施,確保談判藥品如期按照協議調整支付標準。二是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加強聯動,根據臨床治療需求,及時將新增藥品特別是談判藥品納入本機構配備名單,提升用藥保障水平。三是指導各地完善“雙通道”管理機制,通過定點零售藥店等渠道提高談判藥品的可及性。四是強化準入後管理,加強對目錄內藥品特別是談判藥品使用、支付情況的監測,努力解決落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五是繼續組織企業定期報送藥品配備機構名單,在我局官方APP開通查詢通道,方便患者查詢、購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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