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 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答記者問
新華社記者魏玉坤、魏弘毅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為何出臺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有哪些主要內容?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為什麼要出臺指導意見?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涉企收費監管工作。近年來,國家持續整治涉企違規收費,總的看,涉企收費秩序明顯好轉,收費項目逐步減少,收費行為更加規範。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具有複雜性、反復性,一些領域和地區違規收費行為仍時有發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涉企違規收費源頭治理、協同治理、長效治理,更好穩定各類經營主體預期、提升發展信心,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指導意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印發實施。
問: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指導意見著力健全涉企收費監管制度,加大違規收費治理力度,強化防治、常治、懲治、根治,提出七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要求各部門、各省份都要建立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實現目錄清單全覆蓋,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
二是完善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工作機制,對新出臺涉企收費政策嚴格評估審核,對存量涉企收費政策開展專項整治,違法違規收費項目一律取消。
三是加強涉企收費政策常態化宣傳解讀,通過多種渠道,及時向企業推送相關收費政策並解疑釋惑。
四是健全涉企收費跟蹤監測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及時了解涉企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和企業意見建議,推動解決企業關切的問題,探索通過開展價格、成本調查等方式,引導有關涉企收費主體合理合規收費。
五是健全涉企收費問題線索收集和處理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形成問題線索閉環處理機制,綜合採取市場、行業、信用監管等手段,加大對違規收費主體的懲戒力度。
六是加強相關領域收費規範,圍繞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經營自然壟斷環節業務的企業等問題多發領域,進一步推動深化改革、清理違規事項、規範收費行為。
七是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加快推動制定修訂價格法、涉企收費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指南、社會團體會費管理等法律法規制度。
問:與以往治理相比,指導意見有哪些特點?
答:指導意見首次在國家層面提出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與以往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特點。
一是全鏈條治理。指導意見重點任務涵蓋事前、事中、事後監管,事前建立目錄清單和完善評估審核,事中加強常態化宣傳解讀和跟蹤監測,事後完善問題線索的收集和處理機制,形成對涉企收費的全過程閉環監管。
二是源頭治理。針對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違規收費多發領域,通過規範行業管理、推進行業改革實現源頭治理,同時推動完善涉企收費相關法律法規制度,進一步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
三是協同治理。指導意見注重強化部門協同,明確責任分工,壓實部門責任,形成監管合力。
問: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指導意見將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作為治理涉企違規收費的突破口,要求各部門、各省份都要建立相應目錄清單,把所有收費都納入清單並對社會公開,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讓違規收費行為無處遁形。同時,要求清單必須包含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水平等基本信息,並做到及時更新、動態調整,讓企業明明白白、一目了然。
問:完善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工作機制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從政策層面更好把住“第一道關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涉企違規收費問題。
對於增量收費政策,出臺前必須嚴格論證,確有必要出臺的,按規定開展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等,加強對其合法性、公平性、社會預期影響等方面的評估審核。
對於存量收費政策,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對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越權設立的涉企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擅自提高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
問:如何保障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
答:為確保指導意見提出的重點任務落實落地,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相關部門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壓實各方責任。依託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相關工作機制,對有關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督促各地、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細化落實舉措,儘快建立並對外公佈涉企收費目錄清單,研究制定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和論證工作指引,加強對存量政策的清理規範,對新出臺政策嚴格審核把關。
二是加強有關政策宣介。通過新聞發佈會、民營企業家交流座談會、減輕企業負擔政策宣傳周等形式,加強對涉企收費治理舉措及成效的宣傳。
三是持續跟蹤問效。定期調度各地區、各部門對指導意見的落實情況,及時分析研判涉企收費形勢,開展部門會商,推動解決有關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