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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9 09:46: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6-00032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宏觀經濟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23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16〕43號 發佈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6-00032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宏觀經濟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2月23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16〕43號

發佈日期:

2016年02月29日


國務院關於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的批復
國函〔2016〕43號

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報送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送審稿)的請示》(發改地區〔2015〕320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規劃》實施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緊緊抓住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戰略和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機遇,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改革創新、依法治市,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著力完善體制機制,著力加強結構性改革,著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統籌空間、規模、産業三大結構,科學規劃城市空間佈局,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産業協調發展、生態環境共建、開放合作共贏、公共服務共享,探索糧食主産區新型城鎮化道路,不斷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和新型城鎮化水平,努力將哈長城市群建設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和競爭力、宜居宜業的綠色城市群。
  三、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強化責任分工,明確任務要求,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具體方案和專項規劃,把《規劃》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密切與吉林省、黑龍江省的溝通協調,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為哈長城市群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16年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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