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 記者22日從財政部獲悉,為促進國債市場健康發展,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發佈通知,決定開展國債預發行試點。 根據通知,國債預發行,是指以即將發行的記賬式國債為標的進行的債券買賣行為。國債招標日前4個法定工作日至招標日前1個法定工作日可進行國債預發行交易。國債預發行必須于上市日前完成結算。 通知明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為開展國債預發行試點的指定交易場所。 財政部會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前公佈開展國債預發行試點的具體券種。 三部門強調,國債預發行參與者應當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禁止以任何形式操縱國債預發行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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