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韓潔、高立)財政部20日發佈消息,在2012年的基礎上,2013年將有更多地區可自主開展、自願申請並按規定新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範圍,實現地區擴圍的險種主要涉及養殖業保險和森林保險。
根據財政部日前發佈的《關於2013年度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2013年中央財政奶牛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海南、大連,育肥豬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福建、河南、廣東、廣西、新疆、大連,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區域增加山西、內蒙古、吉林、甘肅、青海、大連、寧波、青島,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
財政部表示,上述新增加的補貼區域應選擇有條件、有能力、有意願的地區先行試點,待條件成熟後再逐步推開。此外,已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範圍的地區可自主開展相關險種,按規定獲得中央財政補貼資金。
關於補貼比例,通知明確,種植業保險方面,在省(區、市,以下簡稱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40%,對東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35%,對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央直屬墾區、中儲糧北方公司、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中央單位的補貼比例為65%。
養殖業保險方面,對於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3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50%,對東部地區的補貼比例為40%,對中央單位的補貼比例為80%。
森林保險方面,如開展公益林保險,在地方財政至少補貼40%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5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補貼比例為90%。如開展商品林保險,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30%,對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補貼比例為55%。
此外,藏區品種保險方面,在省級財政至少補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補貼比例為40%,對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補貼比例為65%。
財政部要求,地方有關部門要做好農業保險及保費補貼工作,督促保險機構提高服務水平與質量,更好地發揮農業保險強農惠農富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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