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通知要求規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11-01 16: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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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開展規範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不得通過行政手段指定直接交易的對象、電量和電價,不得指定交易的降價優惠幅度。

通知稱,最近發現,部分省(區)以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為名,利用行政手段,強制指定交易對象、交易電量和交易價格,違背市場原則,不利於經濟可持續發展,也不符合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的總體要求。各地要在資源優化配置和産業結構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市場的原則開展直接交易。參與交易的標準和政策確定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應一視同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和交易規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開展電力直接交易。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工作方案、交易規則、輸配電價以及參與的標準、企業名單應予公佈。不得通過行政手段指定直接交易的對象、電量和電價,不得指定交易的降價優惠幅度。

通知要求,各地認真糾正各種變相的讓利優惠行為。按照國家關於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政策開展自查,凡是存在用行政方式指定交易對象、交易電量、交易價格,以及指定向特定企業降價讓利的,應立即糾正;已出臺有關“政策”但尚未組織實施的,應予以停止,重新按要求制定公平、規範的電力用戶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工作方案,按規定上報備案。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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