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06 20: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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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 安蓓、韓潔)15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並明確了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改革內容。

“決定提出了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改革的新思路。有效實施決定關於國企改革的任務和舉措,將掀起國有企業繼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的第二波改革高潮。”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説。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説,決定提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意味著國有經濟結構將發生重大變化,將以國企改革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産業經濟部部長馮飛認為,國有資本監管從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轉變,有利於從整體上發揮國有資本的重要戰略性作用。

決定提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馮飛説,這進一步強調了國有資本的全民所有性質,廣大人民群眾將更多享有國有資本收益。

根據決定,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

“決定關於壟斷行業改革的思路非常清晰,明確要將自然壟斷性環節和可引入競爭的環節分開,同時強調自然壟斷環節要靠有效政府監管克服壟斷弊端。”馮飛説,比如電網、鐵路路網、油氣運輸管網具有自然壟斷特性,但發電和售電環節、油氣上遊開採和下游煉化銷售以及鐵路客戶運輸等環節都可以引入競爭。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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