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 星期四
 
唐健:宅基地制度改革將保證農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07 15:10 來源: 中國政府網
【字體: 打印本頁

    2014年3月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規劃司副司長馮忠華、工信部通信發展司副司長陳家春、國家發改委宏觀院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孫學工、國土資源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政中心主任唐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展規劃司城鎮化規劃處相偉作客中國政府網,座談、討論《政府工作報告》。

主持人:唐主任,城鎮化,尤其在城鎮化建設保障房、改造棚戶區方面,國土資源部在用地方面肯定有支持,接下來在用地方面都有什麼舉措呢?

唐健:國土資源部在保障房的用地供應一直實行計劃指標單列,不在下達給地方的用地指標範圍內,所以每年的保障房用地都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只要地方按照國家保障房建設計劃報上來的用地需求,都是能夠得到批准的。

主持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徵地制度改革和宅基地制度一直是改革關注的問題,今年這方面會不會有什麼新動作、新舉措?

唐健:在報告中也説了,但是説的比較籠統,農村土地改革要通過穩妥的試點去推行,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點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宅基地使用與管理以及徵地制度改革這三塊內容。這三塊內容,從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城鎮工作會議、農村工作會議都對這幾方面的改革做了很清楚的描述,也指明了方向。

關於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十八屆三中全會是説農村經營性的集體建設用地可以流轉使用,關於集體建設用地我們大的改革方向是要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要實行與國有土地的同權同價。首先從農村存量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手,十八屆三中全會也説了很清楚,農村經營性的集體用地農民可以用這個土地參與我們的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可以出讓、租賃等等這樣的方式去搞建設。在這個方面集體土地流轉我們國土資源部也一直在試點,可以説上世紀90年代就在試點,但這個問題的推進涉及到現行法律的修改,因為法律規定任何人和單位搞建設必須使用國有土地,就使得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在現實中使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果真正的放開必須要通過修改法律來完成。按照中央要求,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涉及突破法律的,必須上報國務院去批,批准後才能開始試點。今年我們會研究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指導意見,在全國範圍內,選擇若干試點,探索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産權流轉和增值收益分配製度,尤其是國家不徵地而讓集體建設用地直接進入市場後,政府的土地收益如何實現,會加大研究的力度,也會和相關部委辦局聯合開展研究,積累充分的經驗,為修法打下基礎,做好準備。

因為流轉的前提就是産權明晰,你得知道地是誰的才能去流轉,涉及到後期的管理乃至社會分配,這是它的一個前提。這個報告裏面談到土地有比較重要的一點,加強耕地質量建設,提升耕地質量,這塊也可以説一下,因為那句話是和我們要糧食安全一起説的,就是今後我們要做到糧食自給,不僅僅是糧食自而且口糧要做到自給,就説到要提高耕地質量,在保數量的同時,還要加大投入提高耕地質量。這方面的工作也一直在做,每年有大量的資金投入進行建設。尤其是新增耕地部分是社會反映問題比較多的,有一部分新增加的耕地質量比較低,新補充的不如原來被佔用的,雖然守住了18億畝耕地紅線,但也存在著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南方水田減少一個福建省的總量,就是最好的證明。耕地質量建設是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的重要內容,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産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我們的目標是在十二五期間再建設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今年及今後的重點,是以提高糧食生産能力為目標,在保證耕地數量的同時,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完善耕地質量等級評定監測,提高耕地質量管理水平。

另外一點剛才問了三方面的問題,集體流轉土地問題、徵地制度改革農民宅基地的問題,關於徵地和宅基地可以做一個補充。

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是塊硬骨頭。這項改革,農民關心,城裏人也關心。因為農民進城的問題前面幾位都説了很多,高質量的城鎮化實質就是怎麼樣讓農民進城過上高質量的生活,其實這塊跟我們土地這塊也密切相關,進城農民在老家的宅基地怎麼解決,進城的農民可不可以享受像城市人享受保障房等等,我們今年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也會按照三中全會的要求一個要保證農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權,實現農民的土地財産權,我們今年正在研究這些事情,怎麼來保證農民宅基地取得權,實現收益權的前提就是實現取得權,怎麼做到農民對宅基地需求的應保盡保,落實一戶一宅的制度;另外,現在農村低效利用和閒置的宅基地約佔15%,盤活這部分土地,對於提高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實現農民土地的財産權意義重大。讓進城農民在老家的宅基地通過什麼方式退出來,在農民的觀念把祖宅退出去是很敗家的行為,需要有激勵措施。還有,農房的抵押、擔保、轉讓,難點在於農戶住房與宅基地密不可分,住房可以轉讓,宅基地能否轉讓,能不能走農村土地承包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路子,需要在改革試點中認真探索。

關於徵地制度三中全會今後要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建立合理、多元、規範的社會保障機制。關於縮小徵地範圍,國土資源部從2010年起就部署試點進行探索,目前已有階段性成果。縮小徵地範圍,就必須界定好“公共利益”,現在在這個問題上一直爭論不休,尚無定論。今年將會在界定公益性用地這方面向前推進。還有,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土地增值收益三者之間如何分配,什麼比例,如何保證個人收益提高等問題都是難點,需要研究透,切實做到被徵地農民現實生活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同時也考慮將徵地制度改革與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協同起來,統一部署,這兩個試點也是可以把它結合起來進行了,因為縮小徵地範圍的部分就可以讓集體建設用地直接流轉使用,讓農民的土地直接參與工業化和城鎮建設。

責任編輯: 肖磊濤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