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日,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國家統計局研究所所長潘璠,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宋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家、董事總經理諸建芳,銀監會統計局副局長苗雨峰作客中國政府網,座談、討論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 主持人: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穩步推進民營資本發起設立銀行等機構,或者是金融仲介組織,請問2014年金融部門在民營資本設立中小銀行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措施?設立民營銀行對小微企業的發展,對轉方式、調結構有哪些促進作用? 苗雨峰:發展民營銀行是今年金融改革的一項重要工作: 首先我要做一點説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本身並沒有法律障礙,近年來銀監會也做了很多有意的探索,截至2013年,民資佔比超過50%的中小銀行已經有100多家,其中還有部分是百分之百的民資銀行。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上市以後,也有民營機構來持股,也有公眾投資。所以目前沒有説監管當局對民營機構入股銀行存在偏見。 按照三中全會和《政府工作報告》的要求,我們目前還發展民營銀行大體思路是兩塊:一方面引導民間資本參與現有金融機構的重組改制,另一塊試辦由純民自發展的銀行。這也是“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在金融改革中的具體體現。 銀行本身也是高風險的企業。國際上對商業銀行有一個監管標準,要求銀行的杠桿率不能低於3%,中國把這個標準提高了不能低於4%。杠桿率不低於4%是什麼意思?就是説銀行的股東可以只出4元錢,就可以從事100元的表內表億業務。換句話説如果銀行表內表外出現了風險,形成了損失,只要損失超過4元,超過4%,這個銀行的股本金就虧光了,銀行在技術上就破産了。銀行經營失敗損失的不僅僅是股東投入銀行的4元錢。銀行破産對整個經濟、整個國家的穩定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歷史上多次的金融危機已經告訴我們這個教訓。 因此我們在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銀行的時有一個思路:尊重規律、試點現行、穩妥推進,探索經驗,不能一哄而上。具體工作中我們第一是堅持建立對發起人的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慎的監管判斷,鼓勵那些公司治理完善、核心主業突出、現金流充裕、能夠控制與銀行間的關聯交易風險、同時能夠承擔經營失敗風險的股東來辦銀行。第二我們堅持有限牌照,就如主持人説的那樣,鼓勵民營銀行做專做精,立足本地,支持小微發展。而不是每辦一個民營銀行都想到北京設一個分行,都想到海外設一個代表處。第三是堅持審慎標準,民營銀行和其他銀行一樣,都要遵守資本充足、流動性、風險集中、關聯交易、撥備等關鍵監管指標。第四是堅持事先做好風險處置的預案,明確民營銀行如果失敗以後,風險怎麼化解,債務怎麼清算,機構怎麼處置,防止風險傳染和轉嫁,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