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中國的城鎮化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城鎮化,與發達國家相比在時間上呈明顯的“壓縮型”,我國要在更短時間內走過發達國家城鎮化走過的路,已經遇到和可能遇到的挑戰會更多,必須從中國的國情出發,尊重城鎮化的自身規律,走新型城鎮化道路。 新型城鎮化的核心在以人為本,實現經濟社會一系列由“鄉”到“城”的轉變,通過發展經濟、擴大就業、鼓勵創業、完善社會保障、增進公共服務、促進公平正義等途徑,建設成果共享、和諧包容、富有活力的城鎮。新型城鎮化應放在四化同步的大格局中來推進,以工業化為主動力,以城鎮化為大平臺,以農業現代化為根本支撐,以信息化為融合器。新型城鎮化重在提升質量,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優化城市內部空間功能,創新城市管理,防治交通擁堵等城市病。新型城鎮化必須彰顯生態文明,大力治理霧霾,加強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建設綠色城市,創造宜居環境。新型城鎮化應高度重視城鎮的“靈魂”,保護歷史文化,打造個性名片,使城鎮更加多姿多彩。 城鎮化本身極其複雜,新型城鎮化又提出了許多新任務,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找準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關鍵環節,著重發力。現階段,我國發展中涉及人口最多的問題主要有三個,也就是城鄉發展差距、區域發展不平衡和城市內部二元結構:從城鄉看,按戶籍算2/3左右的人口在農村;從區域看,接近2/3的人口居住在中西部地區;從城市內部看,大量農民工長期融入不了城鎮,不少群眾居住在棚戶區,加起來約佔一半左右的城鎮常住人口。這三大問題是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對解決這三大問題,群眾的呼聲高,各方面也有共識,應當重點推進。《報告》強調,今後一個時期,應著重解決現有“三個1億人”的問題,也就是促進約1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改造約1億人口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引導約1億人口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 一、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這是新型城鎮化不可回避、首當其衝的任務。在現有城鎮常住人口中,有2.39億農民工及其家屬。如此龐大的人口長期處於“兩棲”狀態,在城鄉之間鐘擺式大規模流動,這不符合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的要求,不利於內需潛力的釋放,也影響了“三農”問題的根本解決。 中央確定,到2020年使1億左右長期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這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從主觀意願看,據調查,70%左右的農業轉移人口願意落戶城鎮,這意味著目前的農業轉移人口中,約1.6億人想在城鎮落戶。從客觀因素看,2012年約7200萬農業轉移人口是舉家遷徙、或者在流入地居住年限超過5年,具備在城鎮落戶的能力,到2020年這一群體累計會超過1.2億人。從政策因素看,2012年全國戶口“農轉非”人口數量已達894萬人,今後幾年隨著差別化戶籍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大,每年會有更多人口實現戶口的“農轉非”。當然,未來幾年農業轉移人口還會繼續增加,扣除今後幾年落戶城鎮的約1億人口,到2020年未落戶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估計仍有2.15億人。 近年來,各地圍繞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不少經驗。從目前情況看,小城市和小城鎮的戶籍放得比較開,不少中等城市也做了比較多的工作,現在問題的焦點和難點在像北京、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要按城鎮人口的不同規模,實行差別化的落戶政策。總的原則是:小城市和小城鎮全面放開,不再設置其他門檻;中等城市有序放開,大城市合理放寬,這兩類城市可以設置城鎮社會保險參加年限等要求;特大城市嚴格控制人口規模,可採取積分制等方式設置階梯式落戶通道。各類城鎮應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制定具體的落戶標準,並向社會公佈,引導農民工落戶預期和選擇。與此同時,對未落戶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推行居住證制度,讓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逐步向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今年,要使更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納入城鎮教育、實現異地升學,實施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 二、加快棚戶區、城中村改造 這是化解城市內部二元結構矛盾必須啃的“硬骨頭”,關係民生的改善,關係經濟社會的發展,也關係新型城鎮化的水平和質量。據調查,目前全國城市和建制鎮中,各類棚戶區、危房以及沒有管道自來水、沒有廚房廁所的不成套住房,還有4000多萬戶,涉及約1億人口。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城市還有不少城中村,成千上萬外來人口集中居住在那裏,許多還是大學畢業生。這些人是城市大家庭的成員,城市的發展離不開他們,應創造條件改善他們的居住狀況。今年,全國各類棚戶區改造要開工470萬套以上,這是中央強調務必兌現的硬承諾。 推進棚戶區改造,拓展資金渠道是關鍵。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對地方的補貼,國家財政性建設資金也將向這方面傾斜、支持建設相關配套設施。地方也應增加財政投入,同時落實好稅費減免等政策。最重要的是創新投融資機制,完善政策性融資,為棚改提供更加穩定、成本適當的資金支持。還要確保工程質量安全、供給及時有效。棚戶區改造的配套設施要及時跟上,使群眾願意入住、能夠及時入住。 三、注重中西部地區城鎮化 目前,東部地區城鎮化率已超過62%,中部、西部地區分別只有49%和45%左右,中西部城鎮化進程明顯滯後。無論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現代化,還是增進各族群眾福祉、鞏固民族團結、維護國家安全,都需要加快中西部地區城鎮化步伐,帶動中西部地區儘快發展起來。 未來一段時期,引導約1億人口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是可行的。據調查監測,2012年中西部地區農民工總量為1.5億人,其中約9000萬人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約6000萬人跨區域到東部地區務工。目前,部分農民工從東部返回中西部創業就業已成趨勢,2012年已達727萬人。從現在起到2020年,中西部通過本地區城鎮化和産業發展,至少可以吸引4000萬已在東部城鎮務工的農民工返回中西部城鎮就業定居。與此同時,可以創造條件解決約6000萬已在中西部城鎮農民工的穩定就業、穩定居住和公共服務改善等問題,兩項合計約1億人。當然,中西部地區在新型城鎮化過程中,還會新吸納一批農業轉移人口。 中西部地區的城鎮化,應按照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有序推進重點區域開發,推進城市群、城鎮化區域發展,形成新的增長極。同時,加快發展中小城市,發展一大批有特色的小城鎮,使之成為區域發展的節點、城鄉連接的紐帶。 産業是城鎮化的“火車頭”。現在,東部地區産業呈加快轉移之勢,中西部地區可以大有作為,通過深化改革開放,創造好的環境,搭建好的産業承接平臺。當然,應當承接有市場、有效益的産業,在産業發展中應保護好生態環境、保護好耕地資源。 基礎設施是城鎮化的基本支撐。國家將加快中西部地區鐵路、骨幹公路、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加強民航、水運、油氣管道和輸電通道等工程建設。中西部地區則需搞好配套設施建設,共同努力,把基礎設施提升上去,為發展增強後勁。 解決好現有“三個1億人”的問題,必須充分釋放改革的紅利,在戶籍、土地、社會保障和社會管理、城鎮建設政策性融資等方面,找準切入點,加快制度創新。按照中央要求,今年各省(區、市)選擇若干市縣和建制鎮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重點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等方面進行探索。(陳祖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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