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保工作,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積極配合,在創造亮點、抓住重點、突破難點、應對熱點上狠下功夫,較好地完成了年初政府工作報告的對生態環保工作的部署。 第一,制定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年6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部署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9月國務院正式下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之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有關部門制定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與31個省(區、市)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完善監測預警應急體系,組織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二階段監測實施方案》,推進環保重點城市和環保模範城市PM2.5監測點建設。加強大氣環境執法監管,僅去年11月份全國就出動執法人員7.14萬人次,檢查企業2.9萬餘家、施工場地近9200個;發現涉及環境違法的企業9377家、環保不達標施工場地719個,取締關閉小作坊890家。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區、市)的19個市開展兩次督查行動,檢查企業403家,對199家現場提出整改要求。環保主管部門牽頭組建全國大氣污染防治部際協調小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已經成立。為了保障“大氣十條”的落實,中央財政新增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首批安排50億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等五省(區、市)大氣污染治理。繼續安排6.4億元支持12個重點城市燃煤鍋爐煙塵治理。啟動實施“清潔空氣研究計劃”。全國各省(區、市)十分重視,迅速行動。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為例,北京市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動員大會,出臺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天津市印發清新空氣行動方案,與各區縣和有關單位簽訂美麗天津一號工程目標責任書;河北省委省政府召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大會,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及任務分工;山西、內蒙、山東也都採取了有力舉措。 第二,紮實推進主要污染物減排。為了落實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十二五”總量減排考核辦法。有關部門積極落實,嚴格問責。對未通過減排年度考核或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未落實的3省(區)、3個企業集團和6個城市實行環評限批,對43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強力推進工程減排,全年新增城鎮污水日處理能力超過1400萬噸;1.9億千瓦燃煤機組建成脫硝設施,脫硝機組比例超過50%;500萬千瓦燃煤機組脫硫設施實施增容改造,燃煤電廠脫硫機組比例超過90%;1.5億千瓦現役機組拆除煙氣旁路,取消煙氣旁路火電機組比例達37%;新型幹法水泥脫硝比例達60%。2013年年度減排任務可以全面完成,尤其是氮氧化物下降3.5%以上,排放量首次降至2010年減排基數以下。 第三,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有關部門完成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啟動中部地區發展戰略環評。一年中環保主管部門共批復項目環評文件241件,涉及總投資1.9萬億元。對不符合要求的32個項目退回報告書、不予審批或暫緩審批,涉及總投資1184億元。推進環評審批改革,對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25項建設項目,下放環評文件審批權限。強化全過程監管,深化事業單位環評機構改革,103家改革試點單位中47家完成改制,16家退出環評市場。完善環境標準體系,發佈國家環保標準135項,現行有效國家環保標準達1499項。對重點控制區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第四,突出源頭預防和生態保護。(1)積極推進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在內蒙古、江西、廣西和湖北4省區開展生態紅線劃定技術試點。啟動第二批10個省(區)環境功能區劃編制試點。江蘇印發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在全國率先將全省國土面積的22.2%劃定為生態紅線區域。(2)加強水質良好湖泊保護。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中央投入資金16億元,新增試點湖泊27個。不斷強化生態環境保護。(3)落實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國務院印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1處。印發《關於加強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和管理的意見》,開展生態保護全過程管理試點。(4)推動建立生態補償機制。2013年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達423億元,範圍擴大到492個縣。對其中452個縣域的監測評價顯示,2010—2012年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的31個,佔6.9%;保持基本穩定的412個,佔91.1%。繼續推進新安江流域跨界水環境補償試點,三年累計安排資金9億元。 第五,強化執法監管。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全國共出動執法人員183萬餘人(次),檢查企業71萬餘家(次),查處環境違法問題6499件,掛牌督辦1523件。開展華北地區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檢查涉水排污企業2.59萬家,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558件。強化飲用水源保護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組織評估地級及以上328個城市84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2012年度環境狀況。經國務院同意印發了《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進重金屬、固體廢物和化學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屬專項治理資金34億元。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在第一批74城市496個監測點位實時發佈PM2.5等六項污染物監測數據,完成第二批116個城市開展PM2.5等污染物監測點位的建設任務。(范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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