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是關乎基本民生和社會公平正義,是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體現,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黨的十八大把社會保障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要求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目標,標誌著我國社會保障制度進入一個新的重要時期。2013年,在財政收支矛盾較大的情況下,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始終把改善民生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注重制度建設,兜住民生底線,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 為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服務的標準化、規範化、信息化建設,頒布實施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社會保險視覺識別系統,開展電子社保示範城市建設。加大社會保險費徵繳力度,確保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和支付。全年新增發放社會保障卡1.79億張,持卡人數超過5億,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的62.5%。各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持續上升。1.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2013年底,已有15個省份先行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9750萬人,比上年增加1381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月人均達到81元。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32212萬人,比去年增加1785萬人。連續第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後月人均基本養老金近1900元。18個省份實施了80歲以上高齡老人補貼政策,22個省份建立了困難老人養老服務補貼制度,3個省份建立了護理補貼制度。 2.不斷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城鄉統籌。已有6個省級區域、45個地市以及部分縣(區)開展探索。基本醫保覆蓋率穩定在95%以上,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水平由2012年的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報銷比例繼續提高。2013年底,全國城鎮基本醫療參保人數達到57322萬人,比上年增加3680萬人。改進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費用結算管理服務,已有22個省份建立了省級異地結算系統。28個省份開展大病醫療保險試點。全面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農村免費孕前檢查使600萬家庭受益。 3.積極推進失業、工傷、生育保險。2013年底,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6417萬人、19897萬人、16397萬人,分別比上年增加1192萬人、887萬人、968萬人。全國失業保險金月人均發放水平由2012年的707元提高到759元。落實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做好工傷預防試點和工傷康復試點工作,工傷保險政策標準進一步完善。 2013年底,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41.9萬件,主動檢查用人單位202萬戶,督促用人單位與511.7萬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追發工資等待遇268.5億元,督促繳納社會保險費34.8億元。 二、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健全 2013年,各級政府積極完善制度、規範管理、創新機制、落實責任,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加大對困難群眾救助力度,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1.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投入繼續增加。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城市低保專項補助資金481.4億元,農村低保506.3億元、醫療救助資金132億元,同比增長8.6%、17.4%、1.5%。截至2013年12月,全國城市和農村低保對象分別為2061.3萬人和5282.1萬人。全國城鄉低保平均保障標準分別同比增長13.1%和17.7%。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對象分別為183.8萬人和354.4萬人,平均供養標準分別同比增長15.4%、16.4%。發放元旦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215.9億元。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全年新開工666萬套,基本建成544萬套,上千萬住房困難群眾喬遷新居。 2.減災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高效應對了四川蘆山強烈地震、甘肅岷縣漳縣地震、東北流域性嚴重洪澇、華南局部地區颱風暴雨洪澇等多次重特大自然災害,有效保障了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共啟動預警響應和應急響應49次,下撥中央救災資金101.67億元,調撥帳篷19.6萬頂、棉衣被62.8萬床(件)、折疊床8.9萬張,全國救助受災群眾8000萬人次,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1215萬人次。 3.醫療救助惠及群體進一步擴大。醫療救助對象從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逐步向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拓展。據初步統計,2013年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1億多人次,支出救助資金260億元,救助封頂線和救助比例進一步提高。 4.困境兒童和困難殘疾人救助工作不斷加強。7部委員聯合下發文件規範個人和民辦機構私自收留棄嬰行為,落實孤兒保障制度,及時下撥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經費,做好向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費工作。民政部、教育部等9個部門印發《關於在全國開展“流浪孩子回校園”專項行動的通知》,強化困境未成年人流浪乞討現象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16個省份建立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制度,6個省份建立了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1.8萬個福利企業安置54.2萬殘疾人就業。 5.優撫安置保障水平不斷提高。2013年中央財政下發優撫安置事業經費672億元,惠及優撫對象970.9萬人。第20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3次提高“三屬”定期撫恤標準和“三紅”生活補助標準,全國絕大多數省份、90%以上的縣市實現優撫資金社會化發放。 三、社會服務事業進一步發展 1.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國務院制定《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意見》(國辦發〔2013〕96號),對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推動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購買社會服務力量等作出重大部署。積極穩妥推進社會組織直接登記,推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社會組織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各項社會服務事業穩步推進。 2.積極推進社會慈善事業建設。成立慈善領域全國性、聯合性、行業性組織——中國慈善聯合會,加強慈善領域各類行為主體的溝通聯合。大力開展慈善事業信息化建設,委託社會組織開發慈善信息平臺並推廣,利用電子地圖、信息手冊推進慈善便民服務,慈善事業透明度和公信力進一步提升。積極探索以廢舊衣物為主的捐贈物資綜合利用,推進社會捐助體系轉型升級。 3.積極發展養老社會服務事業。2013年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及兩個配套部門規章《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同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國家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完善。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15億元資金支持各地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補助10億元支持農村幸福院建設。截至2013年11月底,各類社會養老機構近4.5萬家,養老床位500多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達到25張,日間照料服務覆蓋近50%的城市社區和20%以上的農村社區。各地在建立完善高齡津貼補貼、養老服務、醫養結合、養老用地、人才建設、護理保障政策等方面作了積極探索。惠民殯葬政策繼續擴面、增項、提標,公墓服務標準和殯葬管理標準更加健全,4個省份實現惠民殯葬政策全覆蓋。 4.紮實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推動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民政部、財政部出臺《關於加快推進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的意見》,推進“菜單式”服務。中央投資1.96億元資助23個省份社區服務項目建設,全國城市社區綜合設施覆蓋率達到77.4%。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開展農村社區建設的建制村佔全國建制村總數的41.53%。(鄭真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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