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怎樣推進社會治理創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3-20 16:40 來源: 國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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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緊緊圍繞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基本要求,從以下幾方面推進社會治理創新:

    一、發展城鄉社區治理,穩步提升基層自治水平

    要創新社區治理政策,健全社區治理結構,完善體制機制,厘清基層政府與社區自治組織的職責權限,理順社區自治組織與其他組織的關係,增強城鄉社區的自治屬性。結合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開展社區負擔專項清理行動,建立社區工作標準體系和評估制度,社區自治組織協助政府辦理的服務事項實行政府購買。建立人大代表等聯絡社區制度,推進駐社區單位參與社區治理。實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建立社區公共服務準入制度,建設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試驗區,發展智慧社區。要完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發揮好居民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努力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開展好村委會換屆選舉,穩步提高城市社區居委會直選率。健全村(居)民會議等制度,完善民情懇談、村(居)民聽證評議和論壇等平等協商機制,推進共建共享。完善村規民約等基層社會規範,推進基層群眾自我治理。深入開展以村務公開、居務公開、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實踐,加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推行村(居)委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二、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激發社會活力

    要修訂完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制定社會組織分類標準和直接登記具體辦法,實施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要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出臺脫鉤總體方案,啟動脫鉤試點,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在機構、職能、資産、財務、人員等方面與行政機關脫鉤,促使行業協會商會去行政化,真正回歸民間屬性。要改革行政審批,下放職權。取消對社團籌備成立和社團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登出登記的審批,下放基金會和異地商會登記審批權限。要完善社會組織監管。改革社會組織年檢工作,推行基金會抽查審計,完善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要建立健全政府購買社會組織公共服務的機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的指導目錄,明確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的考核監管。

    三、加強應急治理,防範社會風險

    要健全應急治理體制。堅持分級負責、相互協同,整合民政、衛生、交通、地震、氣象、測繪等有關部門力量,健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體制和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完善災難預警、應急響應和損害評估等機制,做好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開展好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建設,推進救災物資儲備網絡、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發揮聯防聯控機製作用,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疫情監測,抓好源頭控制,強化病例救治。要健全社會風險預防化解機制。建立社會輿情收集研判和重大輿情應急處理機制,及時回應群眾關切的問題,加強對突發事件的輿論引導。推動落實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切實加強對可能引發不穩定問題的先期預測、風險評估,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風險。

    四、創新綜合治理,促進社會良性運行

    堅持常態治理與動態處置相結合,全面推進社會綜合治理。要創新解決社會矛盾和問題的方式方法。學習推廣楓橋經驗,依託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立多方參與的社會矛盾治理機制,發揮群防群治力量優勢,儘早發現社會矛盾和問題,及時就地解決。健全四級人民調解網絡,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加強專業性和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形成調處化解矛盾糾紛的綜合機制。圍繞下崗職工、復轉軍人、老上訪戶等重點群體,及時有效解決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培植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普及宣傳個人心理健康知識,建立心理危機預警機制,舒緩社會緊張關係。健全面向全社會的心理醫療服務體系,規範發展心理服務專業機構,開展好心理諮詢、疏導、調節、治療等服務。加強專業社會工作者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開展專項社會關愛行動,對流浪兒童、精神病人、艾滋病機會感染者、吸毒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特殊人群進行專業心理疏導和矯治,幫助他們修復社會功能、回歸社會。要加強社會誠信建設,建立失信者黑名單制度,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要發揮法治對穩定社會秩序的保障作用。深入實施“六五”普法規劃,深化法治創建活動,引導群眾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完善法律援助服務網絡,推進司法服務向城鄉社區延伸。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建立網上信訪平臺和信訪辦理群眾滿意度綜合評價體系,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五、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維護社會穩定

    要創新社會治安方式方法,堅持專項整治與長效治理相結合,健全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社會治安保障水平。創新特業管理、戶籍管理、交通管理、巡邏管控等執法方式,強化重點地區、重點場所的社會治安,嚴密防控和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堅決打擊恐怖活動,保障國家安全。開展群防群治,推進平安社區建設。堅持寬嚴相濟,在有效震懾犯罪的同時,完善社區矯正制度,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再融合。改進消防和危爆物品監管,預防和減少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加強對實有人口特別是流動人口的動態管理和服務,引導外來人口融入城市、安居樂業。要健全安全生産監管。落實政府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嚴格安全生産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實行重大隱患治理逐級掛牌督辦和整改評價制度,嚴格查處非法違法生産經營行為。深化礦山、危險化學品、油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産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的專項治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要維護虛擬社會秩序。制定國家信息安全戰略,建立信息安全審查制度,健全信息網絡管理體系。引導網站、網民強化社會責任意識,發揮好網絡意見領袖的建設性作用,推動網絡積聚社會正能量。積極參與智慧城市建設,加強信息系統的規劃整合、規範應用,提升社會治理智慧化水平。加強互聯網競爭秩序監管,完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防止並打擊網上違法犯罪活動。要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突出監管重點,抓好綜合治理和重點食品藥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的專項整治,著力構建從生産到消費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完善監管制度,落實監管責任,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總體水平;推進社會共治,營造良好的食品藥品安全環境。(談志林)

責任編輯: 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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