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要在2020年實現全面小康,離不開充足、清潔、經濟、安全的能源供給。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李克強總理提出了“推動能源生産和消費方式變革”的命題。2014年,能源工作將圍繞保障能源安全、轉變能源消費方式、優化能源佈局結構、創新能源體制機制等基本任務,著力轉方式、調結構、促改革、強監管、保供給、惠民生,以改革紅利激發市場動力活力,打造中國能源“升級版”。 一、轉變能源消費方式,加快能源結構調整 能源主管部門預計,2014年煤炭消費佔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預計降低到65%以下。國家將研究制訂商品煤質量國家標準,著力提高煤炭洗選加工比例。完善差別化煤炭進口關稅政策,鼓勵優質煤炭進口,限制高灰、高硫劣質煤炭進口。轉變農村用煤方式,逐步降低分散用煤比例。在落實氣源、簽訂供氣合同的地區,有序推進“煤改氣”。加快開發煤層氣、頁巖氣等非常規天然氣。完善天然氣利用政策,加快推進輸氣管道、儲氣設施和LNG接收站項目建設。加大淘汰落後産能力度,停止核準新建生産能力低於30萬噸/年的煤礦和低於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完善火電淘汰落後産能和“上大壓小”後續政策,更多運用市場手段,促進落後火電機組自然淘汰。科學安排電力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確保相關設施穩定、達標運行。2015年前,完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燃煤電廠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二、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促進能源綠色發展 2014年,擬新核準水電裝機2000萬千瓦,新增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400萬千瓦(其中分佈式佔60%),新增核電裝機864萬千瓦。(1)積極開發水電。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加快金沙江、瀾滄江、大渡河、雅礱江等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和外送輸電工程建設。推動完善水電環境影響評價標準,探索移民土地補償費用入股和流域梯級效益補償機制。(2)有序發展風電。逐步降低風電成本,力爭2020年前實現與火電平價。優化風電開發佈局,加快東中部和南方地區風能資源開發。合理確定風電消納範圍,緩解非正常棄風限電問題。(3)加快發展太陽能發電。加強光伏發電並網服務、保障性收購等全過程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及時到位。在大型公用建築、工商企業、觀光農業、居民住宅等領域拓展分佈式光伏發電。探索形成符合實際的分佈式光伏商業模式,逐步降低發電成本。(4)積極推進生物質能和地熱能開發利用。年內預計新增生物質能民用供熱面積800萬平方米,新增生物質能工業供熱折合100萬噸標準煤,新增地熱供暖面積1億平方米。(5)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推動AP1000自主化依託工程建設。適時啟動核電重點項目審批,穩步推進沿海地區核電建設,做好內陸地區核電廠址保護。重點做好大型先進壓水堆和高溫氣冷堆重大科技專項示範工程建設,加快融合技術的論證,避免多種堆型重復建設。 三、加快石油天然氣發展,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按照常規非常規並舉、陸上海上並重的方針,加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預計2014年,國內原油産量達到2.1億噸,天然氣(不含煤制氣)産量達到1310億立方米。(1)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做好深層、近海和深水油氣田勘探,切實提高油氣資源探明率和采收率。鼓勵老油田和低品位油氣資源開發。(2)著力突破頁巖氣等非常規油氣和海洋油氣資源開發。在川渝地區加快頁巖氣勘探開發步伐,在湘鄂、雲貴和蘇皖等地區取得新突破。積極推進新疆等地區煤層氣勘查開發。(3)積極穩妥推進煤制氣、煤制油産業化示範。鼓勵煤炭分質利用,促進自主技術研發應用和裝備國産化。(4)加快油氣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西氣東輸三線、陜京四線、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慶鐵四線等油氣管道建設。完善天然氣輸配管網,大力推動LNG接收站及應急調峰儲氣設施建設。(5)積極推進石油和天然氣期貨貿易。加快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建設,搭建油氣現貨和期貨交易平臺,打造亞太地區油氣交易中心。 四、優化佈局,推進煤炭煤電大基地和大通道建設 按照安全、綠色、集約、高效的原則,重點建設14個大型煤炭基地、9個大型煤電基地、12條“西電東送”輸電通道,優化能源發展空間佈局,提高能源資源配置效率。2014年,煤炭基地産量34.6億噸,佔全國的91.1%;煤電基地開工和啟動前期工作規模7000萬千瓦,佔全國煤電總裝機比重8%。 五、以重大項目為載體,大力推進能源科技創新 堅持自主創新,鼓勵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以能源重大工程為載體,以政府為引導,以企業為主體,建立政、産、學、研、用相結合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推動能源裝備國産化,打造能源科技裝備“升級版”。抓好重大技術研究和重大科技專項,依託重大工程推動關鍵裝備國産化,加強能源行業標準制訂和管理。 六、深化能源國際合作 積極推動中俄天然氣談判。重點鞏固加強與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10個重要能源合作關係,鞏固和擴大西北、東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氣運輸通道建設。加快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中印緬孟經濟走廊和中巴經濟走廊建設,以能源合作為主線,帶動上下游産業、工程建設、技術裝備和相關服務業發展。推動能源企業“走出去”。擴大煤炭裝備、新能源裝備、電工電氣、壩工技術等技術裝備出口和工程承包。建立和鞏固多邊合作機制,加強與國際能源署等機構的溝通協作,積極參與G20、國際能源論壇、國際可再生能源署、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等多邊機制,廣泛參與國際能源事務和規則制定。 同時,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將加快能源民生工程建設,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以解決無電地區用電問題為重點,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産生活用能需要。研究擬訂全面深化能源領域改革方案,推進能源領域體制機制創新。改革的重點包括,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進一步深化電力、石油天然氣、煤炭改革,加強能源市場監管和安全監管。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創新能源管理方式。加強能源統計監測和預警,為能源科學發展提供決策支撐。(范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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