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蒙古自治區物價總體情況 年初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物價水平總體平穩,1-8月CPI平均上漲1.9%,漲幅低於全國平均水平0.3個百分點,從高到低居全國第25位。8月份,內蒙古自治區CPI同比上漲1.5%,漲幅低於全國平均水平0.5個百分點,從高到低居全國第28位,其中食品價格同比上漲2.8%,漲幅低於全國平均水平0.2個百分點。 二、確保國慶期間物價穩定採取的具體措施 一是加強價格監測預警,更加敏銳地捕捉市場價格信號。從9月初開始,全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市場價格動態監測,密切關注糧、油、肉、禽、蛋、菜、奶及民族特色消費食品等節日消費量較大商品的價格變動情況,強化節日期間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動情況的監測分析,遇到異常情況及時報送黨委、政府,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是完善價格波動應急機制,做好應對突發價格波動準備。要求各盟市按照《關於印發突發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價格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12]938號)規定,建立完善應對價格異常波動應急機制,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等引發的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立即啟動相應層級的應對預案,迅速組織市場價格巡查,堅決打擊借機囤積居奇、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同時協調商務、工商等部門迅速組織貨源,保障重要商品市場供應,穩定居民消費必需品價格。 三是全面開展市場價格巡查,規範重點行業價格行為。從中秋節前夕開始,全區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採取屬地檢查為主,盟市、旗縣互相配合,自治區重點督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持續的市場價格巡查。以糧、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客運市場、商業零售行業、旅遊行業為重點領域,清理整頓經營戶不明碼標價;客運行業不執行規定價格;商場超市虛假打折、虛假優惠、模糊贈售;旅遊行業“零負團費”、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惡意囤積居奇、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串通漲價等行為,凈化消費環境,維護價格秩序。 四是加強價格法制宣傳,倡導商戶誠信經營。加強與媒體的合作,大力宣傳國家價格法律法規政策,引導廣大經營者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價格秩序。在必要時,採取召開提醒告誡會,發佈價格違法警示,加強價格法制宣傳,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有效震懾價格違法行為。 五是暢通價格舉報電話,及時處理價格違法行為。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確定專人值守“12358”價格舉報電話,確保信息暢通。認真受理群眾舉報、諮詢,充分發揮價格舉報熱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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