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5年是我國文化法治建設的關鍵時期,加快文化立法是文化法治工作的首要任務。”在19日文化部召開的全國文化法治工作會議上,文化部部長雒樹剛説。
雒樹剛介紹,目前國家層面的文化法律法規數量不斷增多,“文化法律有《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産法》、《著作權法》3部;行政法規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10多部”。
雒樹剛透露,文化立法將出現新的突破。“制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産業促進法》、《公共圖書館法》和修訂《文物保護法》已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其中,《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已初具規模;《文化産業促進法》已建立由文化部牽頭,中宣部、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部門參與的立法工作機制;《公共圖書館法(草案)》已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文物保護法》的修訂工作也正在加緊推進。”
文化法治建設的另一項成效是政府職能轉變明顯,“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入,文化部陸續取消行政審批項目28項,下放11項,劃轉5項,保留4項行政許可項目”。
雒樹剛説:“在接下來的文化法治工作中,將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於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進一步研究出臺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的硬措施,約束自由裁量權。對已經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嚴禁變相審批。”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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