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 在路上——事情從一封信開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5-22 03:56 來源: 中國經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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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一封名為《做企業這麼多年,我太憋屈了》的網絡公開信,桔子水晶酒店的創始人吳海被請到了中南海參加座談會,這再一次表現出國家在加速“簡政放權”實施上的決心。

    前段時間,李克強總理痛批“證明你媽是你媽”是天大的笑話的新聞,引來了民眾的一片叫好聲。而就在近日,因為一封名為《做企業這麼多年,我太憋屈了》的網絡公開信,桔子水晶酒店的創始人吳海被請到了中南海參加座談會,這再一次表現出國家在加速“簡政放權”實施上的決心。

    事情從一封信開始

    3月23日,吳海在個人公眾號上發出了題為《做企業這麼多年,我太憋屈了》的公開信,以切身經歷為例,痛訴政府部門的“庸政、懶政、政策陳舊、不清晰、濫用”等問題,被多個信息平臺瘋狂轉發,贏得了無數點讚和共鳴,甚至有企業家表示“是流著淚讀完的”。

    據吳海介紹,這封信中的許多想法,曾經在2014年東城區政協會議上發言時談到過,當時發言之後,東城區的領導就曾直接發短信給吳海“説得好!”

    事實上,近兩年來,簡政放權成為本屆政府多次重申的重要內容。吳海感到“大環境很好”,因此萌生了寫這封公開信的念頭。

    公開信是吳海積壓在心中多年不吐不快的話,五千多字的公開信他一個多小時就寫完了。3月23日淩晨三點,吳海在自己的微信公號裏發表了這封信。

    一覺醒來,吳海發現這封公開信閱讀量已經超過了4萬,隨後的幾天,這封信不斷被轉發和評論,“各種轉發之後,加起來的閱讀量可能已經超過了百萬。”

    另據吳海回憶,公開信發出一週後,4月初開始,北京市東城區的相關領導就找他了解了情況。國務院辦公廳、中央編制辦公室及國家多個部委、北京市、區領導都專門就吳海信中反映的問題,以及如何推進簡政放權徵求吳海的意見。

    吳海公開信內容節選

    對企業不好就是對人民不好

    我覺得一個政府如果對企業(指守法企業)不好,實際上就是對人民不好,先拿我們企業舉個例子:

    1)我和我幾千名同事都是人民,如果政府對我們不好,我就沒法照顧好我的幾千同事以及他們的父母、子女,換句話説加上員工家屬就是對幾萬人民不好;

    2)我的企業服務於人民,如果政府對我們不好,我們的成本就會變相地增加,我們就會把成本轉嫁給客戶,每年有上百萬的人住我們酒店,他們和他們家裏人可能上千萬,他們家裏的可支配收入就會減少,就是對上千萬人民不好;

    我覺得政府對企業不夠好

    原因如下:

    1)地位問題:企業是個不敢反抗的奴才,公僕是爺不是仆

    如果按地位排的話,政府管理人員是大太太的孩子,國企是偏房生的,而私營企業則是婊子生的,雖然都是國家的親骨肉,但是大太太的孩子管著我們,偏房生的也怕大太太生的,但是他們敢找親爹撐腰,而我們這群婊子樣的只能被大哥打完左臉再主動地把右臉轉過來讓打。

    我們不敢説,是因為我們還要活著,我們説了,可能讓大太太的一個孩子感覺不爽、或者受了批評、或者進了牢房,大太太其他的孩子會整死我們。

    現在我們國家正在抓家法—反腐,我們切實體會到了大太太的孩子們規矩多了,但是,您相信嗎,就在習大大前年抓腐敗的之時,在我們行業俗稱的“三節”的時候,某城市所有下屬機構幾乎傾巢出動,只要屬於他們管理的行業他們都會照顧檢查到,並且主動按企業規模排名來做某種要求,當然,關係好的企業可以討價還價,“特種稅”也有減免的時候。

    為什麼那個城市幾千家企業沒人敢做聲,因為他們都知道,一旦出聲他們的企業就會遭到滅頂之災,我記得4、5年前,那個城市的某經濟型酒店的加盟商舉報了某政府部門下屬機構,從此之後這個品牌的酒店在那個城市就沒法獲得某種批文而沒法開業,直到某個品牌集團老總到這個城市來賠罪才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是全球最大的私募基金“凱雷”投資的企業,有時候跟投資人聊起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很淡然地告訴他們腐敗任何國家都有,只是形式不一樣,這種極端的規模化的腐敗行為不多,就算有我也看成是“特種稅”,至少還有個標準,對誰都一樣,也很公平,無非是我們把這個稅負轉嫁給成千上萬的住酒店的客人。

    對了,我們行業很怕“三節”:端午、中秋、春節,那是我們繳納“特種稅”的時段,在我説的那個城市的酒店等行業都會哆嗦

    2)家規不清楚

    我是中財畢業的,做會計師事務所的同學多,有一次稅法專家給一群會計師事務所的老闆講課,被一些問題問急了,他公開説:“稅法本來就不是給企業定清楚的,是給稅務局定的,説清楚了執行時我們怎麼再來靈活解釋”

    記得有一次我們一家酒店客房裏的一盒薯片過期了幾天(辯解一下,我們都是快過期時拿出來同事們分著吃了,可能漏了一間房,我絕對認罰),結果被客人舉報查了,最後一盒過期幾天的薯片罰了我們三萬,因為規定是“金額不足一萬的,處以兩千以上五萬以下罰款”,剛開始要罰五萬,後來找人説情罰了個中間值。我想問的是,什麼情況罰兩千,什麼時候罰五萬?為什麼不能夠清楚地説十倍、二十倍産品銷售額的金額罰?如果我們認識人管用的話,我一定只會被罰2千。

    還記得有一條規定是“外商投資企業租用廠房等需要交納土地使用費”,這是在改革開放初期引進外資給了各種優惠和減免,國有、集體土地經常免費給他們用,後來就開始徵收了土地使用費,而當所有的房屋租賃都面向市場尤其是有了土地使用稅之後,這條規定忘記取消,換句話説,內資和外資企業一樣的價格租的辦公室,外資就需要交納土地使用費,而內資則不需要。我就這個問題諮詢過稅務總局,他們的答覆是幾十年前國土資源部前身(國土部?)定的,由稅務局代收,後來轉到地方財政還是那個部門,國土資源部也不管了,忘記改了。

    這條規定雖然國家忘了取消,但只有幾個城市已經取消了,絕大部分城市每年還會做要求,大太太的孩子收稅完不成任務時就會來收。

    3)家規為一些中間機構提供斂財機會

    建委要求投資金額30萬以上或面積300平米以上的裝修或建設需辦理開工證(注意了,家裏裝修花30萬可能要開工證嗎?沒有的可能違法哦!),為了保證工程建設安全,我覺得建委審查辦開工證是合理的要求,可是,為了取得開工證必須有工程隊伍招投標,而招投標需要招標公司來進行。

    如果是國家的項目,通過招標公司來進行是合理的,因為可能有人在報價裏做手腳貪污問題,而我們作為私營企業,我為什麼不能指定自己習慣使用的工程隊,只要建委認定我指定的工程隊和設計圖紙取得有相應的資質認可就一樣保證安全了。

    説白了,建委怎麼會去掉這個要求?要不然招投標公司沒飯吃了!所以,我們最後都是由招投標公司操作,最後選定我們指定的工程隊,我們多浪費幾十幾天時間等待招投標,多花幾十萬罷了。

    4)家規被濫用

    為了保證治安,各級公安部門都有個特行管理部門,其中要求酒店客人必須持有效證件實名登記,訪客也必須持證件實名登記

    我覺得酒店是有可能成為犯罪分子臨時落腳地,嚴格要求是合理的,對國家安全絕對有好處,連原來不管的美國現在也這樣做了。

    但問題就出在沒有嚴格規定如何保證每個客人、訪客實名登記,於是,全國各地派出所(除浙江省之外,好像是因為當年查房老外不開門,踹開了老外的門造成外交事件)都可以敲開客人房門進行核查,首先,是不是需要正當理由來敲門、是否侵犯隱私我不討論,但至少得規定什麼情況下可以查吧?於是,關係處不好的派出所半夜到酒店挨個房門敲門,酒店要做生意,那怎麼受得了,於是,尋租空間自然出來了。

    另外,酒店員工沒有派出所幹警的慧眼,有時候兩個客人住,一個客人沒登記悄悄溜上去了,一旦被查出,從幾百元到幾千元罰款他們隨便定(為什麼不是幾倍房費罰款呢?),自然,最厲害的就是説停業整頓!

    對了,還有,什麼叫有效證件?有的城市護照可以,有的城市必須身份證?不規定清楚,我們只能挨客人罵。

    其實我認識公安部的朋友,有一次專門討教了他們這個問題,他們很吃驚,因為不允許這樣敲門的。不管怎樣,我們沒辦法,規定不清楚,我們只能摸著石頭過河了,搞好和每一個相關部門的關係,顫顫驚驚地看著路過的每一個穿官衣的人。

    5)各自為政,自建家規,政出多門

    我們這類設計師酒店經常把一些有特點的老舊建築投鉅資改造成酒店,老實説我們到今天不知道什麼建築可以做酒店,什麼不可以做酒店。理論上只要符合建築、消防安全,只要工商允許做企業的樓我們都可以做。可是,問題出在每個部門對什麼樓可以做的解釋不一樣。

    舉個例子吧,酒店開業需要有如下部門的批文:工商、建委、消防、公安、衛生、稅務等,但是,經常有每個部門之間互相不認對方的規定的情況。

    比如説,國家一般會把一些城裏的老舊廠房集中的地區改成高科技園區,按照一般合理的工作邏輯應該是這樣的:

    工商:工商部門按照規定認定是否可以登記註冊。工商部門相關法規明確了什麼不可以用於商業註冊,所以,理論上除此之外的這些地方一般是可以做的,其中,由於歷史原因沒有房産證的老樓由開發區管委會出具證明,為了建設科技園區配套設施,同意將老舊廠房作為配套酒店改造。

    建委:符合建築設計安全,施工隊伍符合資質要求,辦理開工證

    消防:審核消防圖紙是否符合規定,檢查是否按消防圖紙施工,發放消防開業檢證書

    公安:要求在取得消防證書的前提下,檢查是否酒店按照要求安裝了監控和住客登記系統,發放特行證

    衛生:按照圖紙要求,進行相關環評等,發放環評證書;

    稅務:按照要求,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而實際操作過程中是:每個部門都規定什麼樣的建築可以用於商業,本來屬於工商部門的事情變成了每個部門的事情,而每個部門的規定不一樣,經常會造成許多企業在一些開發區裏開公司顫顫驚驚,不知道是否他的行業能夠取得一些相關部門的批文,這實際形成了每個部門可以就同一件事情用不同的尺度卡你一道。

    這件事情説明了各個部門各自為政,職責不清,或者是為了不給自己惹麻煩,或者是為了攬權,造成了許多規定形成了沒有規定,企業無可適從。

    眾多創業者感同身受

    正如上文摘要的公開信內容顯示,做為一名創業多年的企業家,吳海的這封信,深深地説到了眾多創業者的心坎裏。

    在公開信和座談會上,吳海都説到自己創辦企業多年來一直遇到的一個問題:基層政府部門執行政策規定標準不一,執法自由裁量權大。

    他舉了一個例子:一般而言,開設酒店,需要裝修完成後審批通過並拿到不同的證照之後才可以開業,期間需要和建委、消防、公安、衛生、工商、環評等部門打交道,由於各個部門之間信息未實現共享,嚴格走流程下來一般需要兩三個月,期間的損失就達300萬~400萬元。

    正常流程之外,還有酒店不得不面臨的“潛規則”:酒店行業的行政審批已下放到基層,這本是方便企業辦事的制度設計,執行中卻出現了新的問題,讓企業日子難過。

    他舉例説:“某個城市一些城區身份證、駕駛執照、護照都可以作為有效證件登記,另一些城區就只有身份證才算有效證件,在同一個城市這個標準就不統一,我們開店怎麼辦?”

    而比起“有效證件”,還有讓吳海更無奈的事情。吳海説,國家有治安管理條例,到各地方有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但是每個城市的每個城區,甚至街道派出所都可以隨意解釋。這直接導致一個問題,和酒店關係不好的派出所,可以半夜前來挨個敲客人房門,説是“按照規定”檢查入住客人身份證和本人是不是一樣。

    “這麼一個簡單的問題,到了地方政府連統一的標準都沒有?像這樣的問題,尤其是中央把很多簡政放權放到地方以後,是不是可以確定一個標準?”吳海在會場發問。

    事實上,近兩年時間裏中央層面也出臺了多項措施來支持創業者,減免稅費,行政審批、投資核準、資質資格許可認定和評比達標表彰等事項大幅減少。此外,中央層面還取消、停徵、減免了420項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減少個人和企業負擔近千億元。

    然而,這麼漂亮的“成績單”卻仍舊沒有讓廣大“吳海們”鬆口氣。

    “雖然和百姓比企業是強勢的,但在整個社會中企業也是弱勢群體。”中國企業家協會副理事長李建明如是評論。

    對此,財經評論人周俊生也表示,“特種稅”的收取,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降稅減費改革所應達到的效果。

    周俊生認為,要真正減輕企業負擔,一方面固然應該要求政府部門轉變作風,不再向企業亂伸手,但更重要的還在於要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壓縮政府對市場資源的支配空間。

    新一輪簡政放權已部署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為了破除阻礙創新發展的“堵點”、影響幹事創業的“痛點”和市場監管的“盲點”,中央和政府近期已經對簡政放權進行了新一輪部署。

    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把改革推向縱深;今年要繼續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為創業創新清障、服務。

    這一部署也迅速得到落實,5月15日,中國政府網全文刊發《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案》。根據方案內容,今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和轉變政府職能工作將從分頭分層級推進向縱橫聯動、協同並進轉變,從減少審批向放權、監管、服務並重轉變,統籌推進行政審批、投資審批、職業資格、收費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衛體等領域改革,著力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重大問題。

    具體來看,繼續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審批事項,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大力簡化投資審批,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全面清理並取消一批收費項目和資質資格認定,出臺一批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創新監管、改進服務的舉措,為企業鬆綁減負,為創業創新清障搭臺,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撐,培育經濟社會發展新動力。

    同時,有媒體梳理內容發現,方案對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列出了清楚明晰的表格,所有改革事項按時間推進。方案明確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對以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辦,對文件中標“*”號的事項要重點督辦。牽頭部門和各專題組、功能組組長單位要及時向協調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此外,國務院近期還將開展第二次大督查,通過抓典型、嚴問責,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

    “該處理的要處理,確實不作為的,國務院通報批評,責令他向國務院做檢查!”李克強説。

    簡政放權該怎樣落實?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雖然國家目前出臺了不少政策來促進“簡政放權”的實施,

    但在改革的道路上也確實存在不少障礙。那麼,怎樣才能更好的做到“簡政放權”呢?

    針對這一問題,我們可以先來看看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翟繼光在座談會上講述的自己的遭遇:懷孕8個月的妻子坐飛機從北京到江西領準生證,卻被告知辦事人員去學習了,一等就是好幾天。他説:“我們計劃生育只是控制二胎,沒有控制一胎,兩個人既然結婚了,就可以生第一個孩子,為什麼還要弄一個準生證呢?”他認為,如果取消一胎準生證,政府和群眾都會省去很多麻煩。“簡政放權,根本的問題就是少設審批少辦證。”同時,翟繼光還表示:“很多地方沒有準生證就不給上戶口。沒有戶口,這個人在法律上所有的權利都享受不到,甚至出行都很難。”

    對此,公安部新聞中心副主任陸紅燕回應,這就是一個上下“溫差”問題。她説:“公安部的戶籍制度是明確的,只要孩子出生了就要辦理戶口。解決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捆綁問題,將是公安部今後工作的重點方向。”

    此外,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也表示:“我們現在的格局是一條腿邁進了信息化時代,一條腿還留在傳統時代,業務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他認為,群眾辦事難可以用部門信息共享和“互聯網++”來解決。“比如北京市的小客車搖號系統,如果按照傳統方式,200多萬申請人都要提供幾份到十幾份材料,涉及公安、國稅、地稅、工商、質監等部門,這樣的工作量,是無法想象的。現在,申請者只需在搖號系統填入最基本的信息,其他一切都能在後臺解決。”周漢華建議,在簡政放權中,可以通過信息共享實現部門信息的交叉對比,減少公眾提交證明材料的負擔。要儘量整合不同證件的功能,逐步實現一卡多用、一卡通用。周漢華同時提醒,部門利益超越整體利益是信息共享中的攔路虎。“信息共享之後,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權力的喪失,這就是有些部門不願共享的原因。”

    同時,對於“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規範問題,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副主任劉顯華説,“比如説處罰是1萬到8萬,那可以處罰1萬,也可以處罰8萬,這樣就有操作空間了,所謂辦人情案、關係案就是由此而産生,那我們就要量化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防止辦人情案、關係案,防止對本地企業處理寬,對外地企業處理嚴。”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孟慶國也提出,各個部門要摸摸家底,看看自己到底應該承擔哪些事項,到底哪些職能才是自己筐裏的。“在此基礎上,進行政府管理服務的規範化建設,構建起外部評價機制,讓權力真正暴露在陽光之下。”

責任編輯: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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