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價格改革攻堅全面提速 不斷向縱深推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08-10 14:37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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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以來,各有關部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主動作為、加強聯動、合力攻堅,在價格領域簡政放權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在加強監管、優化服務方面做出了積極探索,加快價格改革的各項措施均已順利實施。

    一、政府定價範圍大幅縮減

    去年11月以來,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先後放開、下放了56項商品和服務價格,包括:放開絕大多數藥品和大部分專業服務等40項商品和服務價格,下放省級4項,移交部門1項,指導各地放開11項。與2001年中央定價目錄相比,具體定價項目減少了80%左右。各地也積極謀劃加快價格改革,最大限度地縮減政府定價範圍,縮減幅度一般在50%以上,其中,江西、江蘇、河南、湖北、重慶等多個省市出臺了深化價格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廣東、天津、河南、河北、福建、吉林等省市具體定價項目減幅均在60%以上。這些改革措施的落實,有效地激發了市場活力,增強了社會投資積極性,為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營造了良好價格環境。

    二、重點領域價格市場化改革提速

    認真落實中發[2015]9號文件要求,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將試點範圍由深圳市和蒙西電網進一步擴大到安徽、湖北、寧夏、雲南、貴州五省區電網,放開跨區跨省電能交易價格。順利實施天然氣價格“三步走”改革計劃,實現了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順利並軌,同時放開大用戶直供氣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天然氣已佔消費總量的40%,並積極推動建立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7月1日已順利開業、投入運行。理順了鐵路貨運價格,同時進一步完善價格機制,建立更加靈活的運價上下浮動機制,允許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增加了價格彈性。新疆棉花、東北和內蒙古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工作有序推進。重點領域價格關係的理順,有利於促進經濟穩定增長,也為進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礎。

    三、價格杠桿穩增長調結構作用進一步發揮

    積極實施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全面推進工商業用電同價,將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分別降低約2分錢、1.8分錢,減輕用電企業負擔約600億元。開展進出口環節、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涉企收費清理規範工作,取消收費許可證年審制度,降低收費標準,取消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優化營商環境。提出清理規範長江航運收費的意見,研究建立收費目錄製度。陸續推出居民階梯水價、氣價制度,在27個省80個縣開展農業水價改革試點,出臺了調整排污費、污水處理費等政策,有力地調動了企業和居民節約能源資源、減少污染的積極性,促進了産業結構調整。

    四、強化價格監管服務邁出新步伐

    堅持放管結合,積極探索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優化價格服務的新途徑。一是研究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開展成本監審工作。6月份出臺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標誌著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進入科學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二是開通運行了全國四級聯網的12358價格舉報系統,每月發佈舉報情況分析,主動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對群眾投訴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三是開展了藥品價格、涉企收費等專項檢查,查處了高通、奔馳等重大壟斷案件,維護了市場價格秩序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四是提升了價格服務能力。我委與國家糧油信息中心、上海期貨交易所等10家機構建立緊密合作關係,進一步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北京市推出“每日價格早報”手機客戶端,浙江杭州市、江蘇常州市分別推出“價立方”、“價格通”網站或手機客戶端等,為社會提供及時的價格信息服務,深受群眾的喜愛和歡迎。

    今年是全面深化價格改革的關鍵之年,下半年改革任務依然繁重。我們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協同推進的要求,抓住有利時機,突出重點領域,狠抓改革攻堅,把價格改革繼續向縱深推進,不斷提升價格監管和服務水平。

    (一)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持續深化電力價格改革,繼續推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不斷擴大試點範圍。強化天然氣管道運輸監管,研究制定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定價成本監審辦法。積極推進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建設,為深化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培育良好市場環境。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同步強化價格、醫保等相關政策銜接。完善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政策。全面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儘快建立涉企、進出口環節和行政審批前置收費目錄“三個清單”。

    (二)規範政府定價和市場價格監管行為。儘快全面修訂發佈中央和地方定價目錄,健全定價權力清單制度。研究進一步完善政府定價制度,細化成本監審規則,完善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專家論證等制度,規範定價程序。健全價格社會監督體系,充分發揮全國四級聯網的12358價格舉報系統作用,加快推進價格誠信建設。健全反壟斷執法制度,不斷加大執法力度。

    (三)創新價格服務方式。加快價格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健全監測預警系統,及時發佈民生價格信息,提升服務能力。研究建立大宗商品價格指數體系,合理引導生産者、經營者、消費者市場行為。圍繞企業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價格收費問題,加大價格收費檢查和巡查力度,維護公眾正當價格權益。

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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