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 倪元錦)據北京市環保局通報,2015年前三季度全市固定污染源環境行政處罰立案2492起,處罰金額已逾1億元。
截至9月底,北京市環保部門固定污染源環境行政處罰金額11705.87萬元,同比增長1倍。其中,大氣環境類、水環境類、建設項目類違法案件數量最多,分別佔總數的55.8%、5.3%、19.9%。
利用新《環保法》賦予的新執法手段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76起,其中,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2起,查封168起,按日連續處罰4起,限産停産2起。另外,還有1起違法排污案件涉嫌環境污染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辦理。
今年以來,北京市環保部門在日常執法的基礎上,每月與相關部門組織一個“聯合執法周”。在1-9月的9個執法週期間,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821起,違法單位全部集中曝光,具體涉及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未安裝治理設施、違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違反危險廢物有關規定、污染物超標排放、不使用清潔能源等。
10月執法周將重點督查檢查散煤、露天焚燒和揚塵污染防治。此外,環保部門還將結合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費徵收、採暖季前散煤及型煤銷售等工作,對印刷、汽修、供暖等重點企業進行檢查。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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