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前三季度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統計數據報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5-10-19 11:19 來源: 人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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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統計,2015年前三季度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11.94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少5786億元。其中,前三季度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增加8.99萬億元,同比多增1.35萬億元;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折合人民幣減少2660億元,同比少增5044億元;委託貸款增加1.01萬億元,同比少增5466億元;信託貸款增加566億元,同比少增3036億元;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減少5871億元,同比少增7063億元;企業債券凈融資1.85萬億元,同比少550億元;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5383億元,同比多2350億元。2015年9月份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1.30萬億元,分別比上月和去年同期多2172億元和2145億元。

從結構看,前三季度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的75.3%,同比高14.2個百分點;對實體經濟發放的外幣貸款佔比-2.2%,同比低4.1個百分點;委託貸款佔比8.4%,同比低4.0個百分點;信託貸款佔比0.5%,同比低2.4個百分點;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佔比-4.9%,同比低5.9個百分點;企業債券佔比15.5%,同比高0.3個百分點;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佔比4.5%,同比高2.1個百分點。

注1:社會融資規模是指實體經濟(境內非金融企業和住戶,下同)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其中,增量指標是指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或每年)獲得的資金額,存量指標是指一定時期末(月末、季末或年末)獲得的資金餘額。

注2:社會融資規模統計數據來源於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保監會、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部門。

注3:社會融資規模中的本外幣貸款是指一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人民幣和外幣貸款,不包含銀行業金融機構拆放給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款項和境外貸款。

注4:2015年1月起,委託貸款統計制度進行了調整,將委託貸款劃分為現金管理項下的委託貸款和一般委託貸款。社會融資規模中的委託貸款只包括由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金融機構(即貸款人或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向境內實體經濟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一般委託貸款。

注5:當期數據為初步統計數,當月比上月、比去年同期的數據為可比口徑數據。

 

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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