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16+1合作”)邁向深入,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合作步伐加快,如何滿足項目融資需求擺在了日益重要的位置。24日至25日在蘇州舉行的第四次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期間,中方提出的倡議籌建16+1多邊金融公司、支持在中東歐國家建立人民幣清算安排等具體舉措,成為會晤的亮點。
融資問題是“16+1合作”的短板,加快推動投融資模式創新,加強金融合作,不僅能為中資企業在當地經營建設提供專業金融支持,還將推動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項目合作加快落地。
李克強總理在會晤期間舉行的第五屆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論壇上表示,中國與中東歐國家法律制度框架不同,合作項目融資難免因此遇到一些困難。中方尊重歐盟相關標準,願與16國政府共同探討開闢更多渠道,以更靈活方式對大項目合作予以優先政策支持。
當前中東歐國家正經歷歐債危機後深刻的經濟結構調整,亟需改造和升級老舊基礎設施以帶動投資和消費增長,而這需要龐大的資金支持。按照歐盟委員會去年9月發佈的《歐盟交通基礎設施新政策備忘錄》,預計2014年至2020年要花費2500億歐元拉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大部分用於中東歐國家,且資金主要來自各成員國自籌。而塞爾維亞等部分尚未加入歐盟的中東歐國家因缺乏歐盟資金援助,對資金需求更為迫切。
“16+1合作”機制設立以來,中國與中東歐國家不斷加強金融領域合作。2012年9月,中國政府面向中東歐國家設立的總額100億美元專項貸款正式啟動;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已在中東歐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代表處;中方加入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的申請已獲董事會批准,正待理事會通過。今年10月,中國銀行在中東歐地區主要金融中心之一的匈牙利舉行啟動儀式,成為中東歐首家人民幣清算行。
貝爾格萊德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薩維奇表示,中國的投資方式不同於西方國家,西方國家在當地投資主要源於當地政府提供優惠,而中國幫助當地修建基礎設施並提供長期優惠貸款,為更多中企前來投資奠定基礎。
此次會晤期間,中方提出研究設立30億美元投資基金,啟動中國-中東歐投資合作基金二期,探討設立人民幣中東歐合作基金;支持中國同中東歐國家開展本幣互換、本幣結算、金融監管等合作。此外,中方倡議籌建16+1多邊金融公司,鼓勵通過融資租賃、貿易融資、股權投資、公私合營等多種形式,降低合作融資成本。中方已確定由中國工商銀行牽頭,國家開發銀行和進出口銀行參與,探討以多邊金融公司的商業化模式參與中國-中東歐産能合作。對於使用中國裝備和産品的,中方願提供優惠的融資支持。據悉,目前工商銀行已成功為波蘭、匈牙利、捷克等國的交通、石油、電力、化工行業的企業提供了融資服務。
會晤期間發表的《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蘇州綱要》還提到,歡迎符合條件的中東歐境內金融機構申請成為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一期)的間接參與者;歡迎中國銀監會同捷克中央銀行適時簽署跨境危機管理合作協議,並與波蘭金融監管局重新簽署銀行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
捷克總理博胡斯拉伕•索博特卡曾表示,捷克是中國企業進入中東歐的大門,目前中國銀行已在捷克有了分行,政府準備為這些商業活動提供良好的環境。
在24日舉行的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論壇“同心攜手共建‘一帶一路’”分論壇上,中國工商銀行與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聯合發佈了包括合格的自主權融資、跨境租賃融資等在內的六項支持中東歐投融資專項金融服務,這些服務具有適應中東歐市場、創新服務等特點。工商銀行還與歐洲復興開發銀行、捷克進出口銀行、捷克貿易促進局、保加利亞開發銀行以及斯洛伐克投資促進局簽署了合作協議。
儘管當前中國與中東歐國家的金融合作不斷加強,但業內人士指出,中東歐國家整體貿易便利化水平仍較低、信用證體系不健全,以及中國有關貸款要求與歐盟內部市場相關規則不一致等,將阻礙金融合作的深入推進,未來應在符合市場規則和國際規則的前提下,不斷創新完善促進投融資合作的模式和框架。(記者 徐珊珊、劉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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