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政務公開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對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二)基本原則。堅持突出重點,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關注關切,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堅持依法公開,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堅持改革創新,注重精細化、可操作性,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堅持注重實效,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新聞媒體為載體,推行“互聯網+政務”,擴大公眾參與,促進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標。到2020年,我市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邁上新臺階,依法積極穩妥實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公眾參與度高,贏得人民群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為加快實現中央對天津的定位,不斷開創美麗天津建設新局面,全面建成高質量小康社會創造更加開放透明的政務環境。
二、規範公開程序,推進權力運行陽光透明
(四)推進決策公開。健全完善並嚴格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工作制度,凡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關係民計民生、具有全局性和綜合性重大事項的決策,應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法定程序。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大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公佈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決策作出後,應按照規定及時公開議定事項和相關文件。
(五)推進執行公開。主動公開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及時公佈執行情況和後續舉措,聽取公眾意見建議,改進工作方式,確保決策執行到位。加強執行監督檢查,完善跟蹤反饋機制,做好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責情況也要向社會公開,增強抓落實的執行力。
(六)推進管理公開。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健全清單動態調整公開機制。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職責權限、執法依據、裁量基準、執法流程、執法結果、救濟途徑等,規範行政裁量,以公開促公平,以公開促公正。推進監管情況公開,重點公開安全生産、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食品藥品、保障性住房、質量價格、國土資源、社會信用、交通運輸、旅遊市場、國有企業運營、公共資源交易等監管信息。推進民生資金等分配使用情況公開,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加大低收入群體救助資金使用情況的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七)推進服務公開。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實行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年度版本管理,將實體政務服務中心向網上辦事大廳延伸。全面公開服務事項,編制發佈辦事指南,簡化優化辦理流程,方便群眾辦事。實行行政審批仲介機構目錄管理,公佈服務事項清單,公開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推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公開,向社會公開購買服務項目、主要內容及評價結果等信息。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務公開,向社會公開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及規模、政府參與方式等信息。大力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分類指導,組織編制公開服務事項目錄,制定完善具體辦法,切實承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職責。
(八)推進結果公開。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一帶一路”建設、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等重大戰略部署,加大對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結果的公開力度。推進發展規劃、政府工作報告、政府決定事項落實情況的公開,重點公開發展目標、改革任務、民生舉措等方面事項。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評估制度,注重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鑒定、社情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綜合評價決策執行效果,增強結果公開的可信度。
(九)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務信息,要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公開。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開。加強突發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發佈,負責處置的地區和部門是信息發佈第一責任人,要根據處置進展動態及時發佈信息。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完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及保存備查等流程,加強溝通,解疑釋惑,提升服務能力,依法依規滿足人民群眾特殊信息需求。
(十)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範圍,對公開後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的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要詳細具體,便於檢查監督,負面清單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予以公開。健全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規範保密審查程序,妥善處理好政務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係,對依法應當保密的,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
三、創新公開形式,暢通政府和群眾溝通渠道
(十一)發揮信息技術作用。積極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提升政務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構建基於互聯網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建立科學有效的信息資源共享及開放管理體制。推進全市行政許可服務與績效管理系統、行政執法監督系統、8890便民專線服務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審計監督一張網、建設項目審批動態管理系統等服務市場主體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實現資源整合、數據交換、共享公開。推進我市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建設,並與國家相關平臺對接。充分利用“天津發佈”政務微博門戶、“感知天津”移動客戶端、微信等新平臺,傳播公共信息,開展在線服務,增強用戶體驗。
(十二)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加強與中央和地方主要新聞媒體、主要新聞網站、重點商業網站的協作,整合信息資源,發揮集群效應,提高政府信息影響力。制定網站建設管理規範和相關工作規程,完善網站設計、內容搜索、數據庫建設等技術規範,加強移動終端應用服務,拓寬信息傳播渠道,方便公眾信息查詢,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加權威的政策發佈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
(十三)推進政府數據開放。制定數據資源開放總體規劃,建設全市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平臺,實施政府數據資源清單管理,落實數據開放和維護責任,確定數據開放目錄和採集標準,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推進政府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領域的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引導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企業等主動採集並開放數據,推動開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為創業創新提供條件。
(十四)加強政策解讀。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充分發揮政策參與制定者,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專家學者和新聞媒體的作用,注重運用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及時對重大政策法規或突發敏感事件作出具有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的解讀。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實施難度大、專業性強的政策法規,要通過新聞發佈會、媒體吹風會、記者採訪、網上訪談等方式做好解讀工作,深入淺出地講解政策背景、目標和要點。各級領導幹部要通過發表講話、撰寫文章、接受採訪、參加新聞發佈會等方式,帶頭宣講政策,發佈權威信息,主動引導社會輿論,特別是遇有重大突發事件、重要社會關切等,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接受媒體採訪,表明立場態度,發出權威聲音,當好“第一新聞發言人”。市主要新聞媒體、新聞網站、研究機構要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解讀工作。
(十五)擴大公眾參與。關注了解公眾對相關政策的反映、態度和評價,研究探索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公眾參與的事項種類和方式,組織開展“公僕接待日”、“公僕走進直播間”系列活動,做好人民網和“政民零距離”網民留言辦理工作,充分發揮8890便民服務專線平臺作用,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實現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十六)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健全政務輿情監測收集、分析研判、處置和回應工作機制,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開展效果評估。對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 問題,涉事責任部門要作為第一責任主體,及時通過新聞發佈會、政府網站、政務微博、微信等發佈權威信息,公佈客觀事實、政策措施、處置結果等,表明政府態度,認真回應社會關切,不失聲、不缺位。
(十七)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注重把新聞媒體作為黨和政府聯絡群眾的橋梁紐帶,加強溝通協作,善於運用新聞媒體發佈信息、解讀政策、引導輿論、推動工作。邀請駐津主要新聞單位和我市主要新聞媒體、新聞網站負責人參加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暢通新聞媒體採訪渠道,為及時、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創造條件。充分發揮新聞網站、商業網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的網絡傳播力和社會影響力,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體制機制,強化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將政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確定一位分管領導同志,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統籌謀劃,協同推進,抓好落實。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辦公廳(室)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地區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要整合政務公開方面的力量和資源,明確工作機構,配齊工作人員,加強經費保障,為工作順利開展創造條件。鼓勵通過引進社會資源、購買服務等方式,提升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
(十九)加強制度建設。完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相關配套制度,健全政務公開內容、流程、平臺、時限等相關標準,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問題的研究,注重將政務公開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規範,對不適應形勢要求的規定及時予以調整清理,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更加科學規範,保障政務公開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十)加強教育培訓。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科目,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教學安排,加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專題培訓,增強公開意識,提高發佈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的能力。制定業務培訓計劃,精心安排培訓科目和內容,分級分層組織實施,用3年時間將我市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輪訓一遍,支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接受相關繼續教育。教育主管部門要鼓勵高等學校開設政務公開課程,培養政務公開方面的專門人才。
(二十一)加強考核監督。將政務公開工作列入績效考核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幹部選拔任用、公務員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鼓勵支持第三方機構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進行獨立公正的評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新聞媒體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作用,強化社會公眾監督,提高監督實效。強化激勵和問責,對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好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公開工作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或公開不應當公開事項,並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