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7〕2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16日
北京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7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國務院辦公廳《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擴大公眾參與,充分發揮公開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的作用,進一步提升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
一、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防風險
(一)加強預期引導。做好産業、財政、就業等對市場預期有重大影響政策的發佈解讀工作,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有力引導預期。按月度公開財政收支情況,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及原因,主動回應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發佈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指標數據,並對經濟形勢進行解讀。每季度組織召開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佈會,發佈經濟發展質量、效益、結構變化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展等情況,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經濟形勢。在政府債券發行前和存續期內,披露本市經濟運行、財政收支、政府債務、信用評級等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統計局分別負責落實)
(二)推進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開。通過政府網站、新媒體、自助終端等渠道,加大對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的公開力度。深入解讀稅收相關政策措施和操作辦法,密切關注企業對政策調整的反映,及時回應關切。持續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管理工作。及時公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和降低企業用電、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以及執行情況。發佈年度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情況報告,定期公佈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以及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規劃國土委、市地稅局分別負責落實)
(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做好生態環境、軌道交通等重大建設項目審批、核準等結果公開。及時發佈重點建設項目目錄,做好招標公告、開標信息、中標公示、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行政處罰結果等事項公開。及時公開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計劃、專項稽察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佈重大項目建設重要節點信息。推進全市公共資源配置平臺建設,制定發佈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和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實現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在平臺上統一發佈,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重大項目辦、市政務服務辦分別負責落實)
(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以及政府採購信息公開。通過PPP綜合信息平臺,全面公開PPP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審批、項目進展、專家庫等信息,及時公開項目識別、準備、採購、執行、移交階段的信息,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等內容的公開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在指定的政府採購信息發佈平臺上,及時公佈政府採購項目採購文件、中標成交公告、採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市財政局牽頭落實)
(五)推進財政預決算和審計信息公開。進一步擴大財政預決算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外,使用財政資金的市級預算單位要按規定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公開收支總體情況、財政撥款收支情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和政府採購情況等。公開2017年政府債務限額、2016年末政府債務餘額預計執行數等。(市財政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做好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單項審計結果公開,推進市區審計部門專項資金單項審計結果公開,繼續做好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和整改情況公開。(市審計局負責落實)
(六)圍繞防範金融風險推進公開。做好金融政策對外發佈、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密切關注政府債務、銀行信貸、企業投資負債、金融市場運行、互聯網金融等方面的輿情,及時予以回應。加強本市交易場所、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審批監管,及時向社會發佈風險提示,依法依規發佈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將存在經營異常情形的投融資類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對社會公示。(市金融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分別負責落實)
(七)圍繞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建立房地産市場信息定期發佈機制,繼續做好預售、現售項目信息公示。做好房地産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穩定社會預期。按季度公開房地産仲介機構“雙隨機”檢查及監管執法情況。及時公開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計劃及完成情況,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對象、房源、程序、過程、結果及退出等信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公開年度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家庭戶數、任務分解、補助對象範圍與標準、建設標準、工作流程等信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落實)加大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審批、實施、進展情況公開力度。(市重大項目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落實)及時發佈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信息,按季度公佈房地産用地供應數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等。加快建設徵地信息公開平臺,統一發佈徵地信息。(市規劃國土委負責落實)
二、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強管理
(一)推進簡政放權各類清單公開。做好政府部門權力清單清理規範工作,制定公佈2017年政府部門權力清單,並通過在政府網站集中發佈、開設反饋意見信箱、增加在線提交意見建議功能等方式,讓公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繼續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編制公佈本市保留仲介服務事項清單。推進政府核準企業投資項目目錄、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設立後的經營許可清單等公開。(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分別負責落實)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做好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時向社會公佈廢止、失效等情況。(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公開。制定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的實施方案。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制,並通過政府網站集中全面公開。推進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整合政務服務資源,優先推動企業註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務服務辦負責落實)
(三)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開。通過“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信用北京網”向社會公眾提供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優化查詢體驗,提升服務質量。修訂“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歸集信息目錄,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進行歸集匯總並公示。及時公開市場主體年報、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加大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和公示力度,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市工商局、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落實)
(四)推進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社會組織成立、變更、登出等行政許可信息,按年度公開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結果信息。通過“北京市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實時公開社會組織年檢結果信息、社會組織基本信息。及時公開慈善組織認定信息和獲得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信息。(市民政局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五)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息公開。通過編印操作手冊、組織專題培訓、駐村幹部講解等方式,加大農村土地“三權分置”、農民創業輔導、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農業補貼、農業勞動力轉移就業、財政貼息、融資擔保等惠農政策措施公開和解讀力度。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集體資産清産核資、農業“三項補貼”改革等工作進展情況的公開。(市規劃國土委、市農委、市農業局分別負責落實)
(六)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公開。做好國有産權交易、增資擴股項目的信息披露和結果公示工作,推動産權交易機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信息共享。依法依規公開市屬國有企業生産經營、業績考核總體情況,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情況,企業改革重組情況,企業領導人員職務變動、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情況。督促市屬國有企業公開履行社會責任重點工作情況,穩妥有序啟動市屬國有企業信息公開試點工作。(市國資委負責落實)
(七)推進監管和執法信息公開。圍繞年內實現“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的目標,各級政府要匯總形成並統一公佈本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其他平臺及時公開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加大安全生産監管監察信息公開力度,及時準確發佈安全生産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事故調查處理等信息。及時發佈重特大事故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風險隱患排查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做好社會影響較大、關注度較高的事故信息發佈工作。完善生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信息公開機制,及時發佈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情況。落實好安全生産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並向社會公佈。(市安全監管局負責落實)發佈重點産業專利白皮書和知識産權保護白皮書,公佈專利行政執法十大案件。(市知識産權局負責落實)持續推進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單位名稱、主要違法事實、處罰種類、處罰依據、處罰結果等。(市商務委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推進旅遊市場綜合監管和聯合執法檢查情況公開,大力開展清理網絡虛假旅遊信息專項整治行動,公佈旅行社網站黑白名單、非法旅遊宣傳招徠電話、“一日遊”旅行社推薦名單等。按季度發佈旅行社服務質量投訴情況,推進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情況公開。(市旅遊委負責落實)
三、以政務公開助力調結構、轉方式
(一)推進發展新産業、培育新動能工作信息公開。圍繞推進創業創新、推動新産業健康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産業,做好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公開。推進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眾創空間等創新平臺建設情況公開,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促進工作情況公開。加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管理等政策措施解讀力度。做好“高精尖”産業重點領域項目徵集、技術突破、産業應用等信息公開。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與技術創新、智慧汽車關鍵技術突破、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建設、重大疾病科技攻關等領域研究進展和項目實施情況公開。推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一區多園”統籌協同發展情況公開。(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中關村管委會、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二)推進化解過剩産能工作信息公開。健全去産能公示公告制度,實行“事前公示、事後公告”。根據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向社會公示承擔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已完成化解過剩産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公佈企業産能、獎補資金分配、違法違規建設生産和不達標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化解過剩産能情況。在政府網站集中發佈化解過剩産能相關信息,並通過“信用北京網”同步發佈。督促指導市屬國有企業做好去産能公示公告工作。(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國資委、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推進消費升級、産品質量提升工作信息公開。及時發佈促進消費增長有關政策,重點發佈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消費品和旅遊、體育、養老、文化等服務業領域的消費情況,引導消費升級。推進産品質量監管依據、標準、程序和結果公開。做好質量提升行動、重要執法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及時發佈質量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記錄、缺陷産品召回等信息。及時公開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圍繞重點業態、重點區域、重點消費問題,及時公開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結果。加大對虛假廣告、價格欺詐等行為的公開力度。(市商務委、市質監局、市工商局分別負責落實)
(四)推進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工作信息公開。推動中關村科學城、未來科學城和懷柔科學城建設情況公開。做好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先行先試政策公開解讀工作,加大促進創業創新服務機構建設、科技金融創新、外籍人才出入境等政策的公開解讀力度。做好《懷柔科學城發展建設規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公開。推進科技重大專項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原始創新能力提升、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等情況公開。(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海淀區政府、昌平區政府、懷柔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促服務
(一)推進教育信息公開。推進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公開,各區要制定並公佈本區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公佈每所公辦學校的招生區域、招生人數等信息,公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指導幼兒園和中小學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全面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推動市屬高校重點做好招生辦法、錄取程序、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公開工作。推動市屬高校認真落實財務公開制度。進一步做好教育監管信息公開,繼續推進市屬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和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開,加大本市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報告發佈力度。(市教委牽頭,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二)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公開。推行衛生計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集中發佈醫藥分開、藥品陽光采購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綜合政策。做好社會辦醫相關政策宣傳,推動社會辦醫健康有序發展。及時公開解讀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政策。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制,改善群眾就醫感受。(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落實)
(三)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加大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定期公開抽檢信息、違法廣告監測信息,及時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産品召回信息等。及時公開藥品GMP、GSP認證公告信息及證書收回撤銷情況。及時回應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客觀準確發佈熱點問題處理措施和進展情況等。做好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落實)
(四)推進養老服務、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信息公開。做好養老服務政策公開解讀工作,加大居家養老、農村互助養老、醫養結合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信息。按月公開低保、特困人員的人數、資金支出情況;按季度公開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的人次數、資金支出情況;按學年公開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救助的人次數、資金支出情況。推進慈善事業發展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解讀慈善事業有關政策。及時公開慈善信託備案事項信息,按年度公開慈善信託檢查評估結果。(市民政局負責落實)
(五)推進戶籍、居住證管理服務信息公開。圍繞戶籍和居住證業務辦理,及時公開受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工作時限、辦理機構等信息。(市公安局負責落實)
(六)推進就業創業信息公開。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各項就業創業幫扶政策的公開和解讀。積極搭建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及時發佈人力資源市場信息。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就業服務信息公開力度,深入高校開展就業創業政策宣講。做好“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月”、“百姓就業”等專項服務的宣傳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負責落實)
(七)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指導教育、醫療衛生、環保、交通等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編制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通過網站、新媒體平臺等渠道進行公開,方便群眾辦事。(市教委、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水務局、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分別負責落實)
(八)推進生活性服務業信息公開。做好“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行動計劃”的解讀工作,公開便民商業網點建設情況,開展洗染、家政、餐飲等行業服務規範標準的宣傳和解讀工作。(市商務委負責落實)
(九)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信息公開。做好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和首都公共文化服務示範區創建信息公開工作,公開北京文化中心建設情況,及時發佈公益惠民活動信息。(市文化局負責落實)
(十)推進市政府重要民生實事信息公開。公開市政府重要民生實事項目進展情況和結果,積極回應群眾關切,擴大群眾對民生實事項目的參與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五、以政務公開助力疏功能、促協同
(一)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信息公開。及時發佈京津冀産業協同發展政策文件、共建園區、産業承接、典型案例等信息。推進京秦、興延、延崇等高速公路建設進展情況公開,公佈京津冀區域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進展。公開京唐城際鐵路(北京段)、城際鐵路聯絡線(一期)北京段建設情況及徵地拆遷進展情況。做好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等創新服務平臺建設情況信息公開。推進京津冀醫療合作信息公開。推動京津冀知識産權聯合執法信息公開。(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知識産權局分別負責落實)
(二)推進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信息公開。推進一般性製造業疏解退出工作進展情況的信息公開。公開疏解非首都功能重點項目、“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工作進展。及時發佈市場和物流中心疏解提升完成情況,做好“疏解提升並舉”有關政策解讀工作。做好醫療衛生、教育領域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信息公開。推進打擊“開墻打洞”、整頓“散亂污”企業等工作信息公開,依法公示疏解整治工作中無證無照經營處罰信息。(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推進城市副中心建設信息公開。做好城市副中心教育、交通、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信息公開工作。對城市副中心納入年度重點工程計劃的政府投資項目,及時公佈工程計劃等相關信息。推進城市副中心智慧城市建設的規劃、項目招投標、項目建設、項目應用進展情況公開。(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國土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衛生計生委、市園林綠化局、通州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推進2022年冬奧會籌辦信息公開。推進冬奧會場館等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公開。通過廣播電視欄目宣傳、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等方式,普及冰雪運動和冬奧會知識。推進快樂冰雪季等冰雪系列活動信息公開。(市重大項目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體育局分別負責落實)
(五)推進對口支援和區域合作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對口支援地區基本情況、區域合作産業相關政策和典型案例,按年度公開對口支援和區域合作援助資金總額。(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六、以政務公開助力治環境、促提升
(一)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實施環境保護例行新聞發佈會制度,及時公開環境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等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持續發佈本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和空氣質量監測預測信息。加大空氣重污染預警、區域聯防聯控工作進展和成效等信息的公開力度。按時公佈本市年度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引導重點排污單位主動通過北京市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評估結果等信息。定期公開污水管線建設、再生水廠建設、農村治污工程及黑臭水體治理的進展情況。及時公開全市各級河長名單和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進展。(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分別負責落實)
(二)推進城市環境整治提升信息公開。推進城市運行管理、城鄉結合部治理、環境衛生整治信息公開。推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公佈專項行動目標任務、工作方案、具體措施、進展情況等。做好垃圾分類、再生資源回收、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等重點任務信息公開工作。做好中心城區架空線入地、背街小巷環境整治等工作的信息公開。(市規劃國土委、市城市管理委分別負責落實)
(三)推進緩解交通擁堵信息公開。重點推進公交線路優化,自行車道和步道整治,加快城市快速路、次支路、疏堵工程建設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全面公開並深度解讀交通擁堵治理相關法規政策,做好交通擁堵治理各階段措施、成效的公開工作,加大治理過程中社會資源整合利用、意見建議徵集反饋等方面信息的公開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負責落實)
七、以政務公開助力連民心、促公信
(一)加強公眾參與和政民互動。出臺本市行政機關擴大公眾參與、加強政民互動工作意見。以群眾需求為導向,細化公眾參與事項的範圍,完善民意匯集機制。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積極運用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做好對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評估和監督工作。積極探索公眾參與新模式,通過運用新媒體等多種方式,拓寬公眾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的渠道。(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推出惠民便民系列地圖。圍繞教育、空氣質量、住房保障、養老服務、醫療衛生、社區服務、政務服務等民生事項,推出惠民便民綜合服務系列地圖,打通服務市民的“最後一公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商務委、市衛生計生委、市社會辦、市政務服務辦分別負責落實)
(三)打造民意連接系列工程。圍繞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問效於民三個專題,在民生實事辦理、惠民政策效果、建言獻策、政府數據利用、政策落實督辦等方面,開展民意連接系列工程,促進市民對政府工作的理解、參與和支持。(市政府辦公廳、市信訪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四)開展政府開放日系列活動。圍繞空氣質量、交通、住房保障、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等社會關注熱點,組織開展政府開放日系列活動,拉近政府與群眾的距離,進一步樹立公開透明的政府形象。(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市科委、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信訪辦、中關村管委會、市重大項目辦負責落實)
(五)開展“以公開促落實”系列行動。以政務公開輔助政府督查,通過重點任務推進情況定期公開、重大項目落實情況可視化公開、組織媒體公眾監督評議等方式,促進全年重點任務落實,不斷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八、深化“五公開”,完善機制建設
(一)持續深化政務公開三級清單管理。推進重點領域政務公開三級清單的動態更新,實現清單涉及信息“應公開、盡公開”。將政務公開三級清單推廣至全市各行業(系統),市政府各部門要在年內完成本行業(系統)的市、區、街道(鄉鎮)政務公開三級清單編制工作,明確各行業(系統)“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加強行政機關公文公開屬性管理。出臺本市行政機關公文公開屬性管理工作制度,將“五公開”要求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從源頭上解決公文公開屬性的認定問題,提升公文主動公開比率。建立健全公開屬性定期審查機制,有序拓展公開範圍。(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在全市選取基層試點單位,重點圍繞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稅費收繳、徵地補償、拆遷安置、環境治理、公共事業投入、公共文化服務、救災等群眾關切信息,以及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戶籍管理、宅基地審批、涉農補貼、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政務服務事項,開展“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利用1年時間形成基層政務公開標準規範。(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四)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開。進一步明確決策公開的標準和要求,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對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的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決策、重大項目等,應在決策前向社會公佈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邀請利益相關方、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增強決策透明度。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應積極採取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暢通公眾了解政府工作的渠道。(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五)推進建議和提案辦理結果公開。進一步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覆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督。(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九、加強解讀回應,優化平臺建設
(一)加強政策解讀工作。出臺本市行政機關政策解讀工作辦法。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堅持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善於運用媒體,實事求是、有的放矢開展政策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繼續做好市政府重大決策事項、市政府常務會議議題、政府工作報告的深度解讀,創新辦好“市民對話一把手”互動平臺。(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加強政務輿情回應工作。出臺本市行政機關政務輿情回應工作辦法。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回應機制,與宣傳、網信等部門共同建立政務輿情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完善重大輿情聯席會議制度。增強政務輿情回應工作的及時性和針對性,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釋放信號,引導預期。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的時限要求。對重大輿情回應不及時、不主動、不準確並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進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市網信辦、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強化政府網站的建設管理,實行政府網站內容日常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政府網站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網站集約化建設,對保障不力的要關停上移;加強政府網站與主要新聞媒體、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提升網站的集群和擴散效應。加強政務微博微信和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建設,明確開辦主體責任,根據受眾特點和需求,個性化設置議題,突出新媒體特色,增強傳播效果;加大利用新媒體發佈政府權威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務信息推送比例,實現新媒體平臺政務信息發佈常態化。強化政府公報服務功能,加強電子公報建設,優化功能設置,提供打印、下載、分享等功能,進一步方便群眾查詢閱讀;各區政府要加強公報屬地管理,定期對本區公共圖書館以及街道(鄉鎮)、居委會(村委會)圖書閱覽室接收政府公報並及時上架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十、夯實工作基礎,加強隊伍建設
(一)著力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信息需求。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覆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嚴謹規範進行答覆,明示救濟渠道。針對全市依申請公開存在的問題,加強指導和督促整改。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二)著力健全各級行政機關政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行政機關要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一位分管負責人具體抓。主要負責人每年要聽取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推動工作,有關情況和分管負責人工作分工要對外公佈。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完成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調整,更好協調處理政務公開重大問題,部署推進有關工作。各區政府要健全專門工作機構,市、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著力推進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和問責。各級行政機關要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政務公開工作分值權重不低於4%。建立健全科學、合理、有效的量化評估指標體系,根據評估結果不斷調整優化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定期對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四)著力抓好政務公開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局級領導專題培訓、處級骨幹培訓、系統業務培訓、網上專題培訓。將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初任培訓、幹部任職培訓、“幹部在線學習”等課程體系。支持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接受相關繼續教育。(市政府辦公廳、市人力社保局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負責落實)
各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注重對基層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規範,著力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同時,要按照本要點明確的重點任務分工,細化措施,明確責任,抓好落實。市政府辦公廳將對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評估,並公佈相關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