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海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海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署辦發〔2017〕26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詳見中國政府網),結合海關工作實際,總署制定了《2017年海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海關總署辦公廳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海關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17年海關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意見》及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海關總署《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辦法及《全國海關政務公開考核辦法(暫行)》具體工作任務,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增強公開實效,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突出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圍繞海關穩增長、促外貿各項措施,通過各種公開方式,深入解讀措施背景、依據、目標任務、涉及範圍,及時準確將海關中心工作、重大改革意圖傳遞給企業,按時發佈社會關注的海關統計數據。
二、及時公開海關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執行落實情況,擴大傳播範圍,讓更多企業知曉政策、享受實惠。
三、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及時對外公開海關權責清單;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並在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已發佈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完善“雙隨機、一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並對外公開;大力推進“互聯網+海關”項目,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制工作,通過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公開;做好海關系統年度預決算公開。
四、圍繞國家推進“單一窗口”、支持跨境電商創業創新、加快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等政策措施,加大海關執行情況公開力度,及時發佈推廣典型經驗做法。
五、加大海關打擊“洋垃圾”、農産品、瀕危物種等走私和查處涉及食品藥品安全走私案件信息公開力度,公佈查處的典型案件情況。
六、認真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年內要完成“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序,實現在HB辦文系統審核標注政務公開屬性,形成政策性文件不公開須審核機制。
七、進一步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覆全文,隨辦隨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八、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制定規範性文件和出臺重大改革措施時,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
九、充分利用新聞發佈會、政策吹風會等方式,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釋放信號,引導預期。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的時限要求,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國海關門戶網站內容建設,做好日常內容保障和監測抽查,及時公開抽查情況;要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佈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切實解決更新慢、“雷人雷語”、無序發聲、敷衍了事等問題。
十一、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覆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覆,增強答覆內容針對性並明示救濟渠道,答覆形式要嚴謹規範,防止因不規範辦理引發行政復議和訴訟。
請各單位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和工作要點,做好本年度政務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