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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陳守義:政府預算需要陽光監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杜宇)全國政協委員陳守義8日下午在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言時説,政府預算需要陽光監督。

  陳守義説,國家預算,事關國計民生。按法律規定,政府預算必須經過人大批准,預算的調整,也必須經財政部門提出,人大常委會審批,政府無權任意改變財政預算。

  據陳守義介紹,僅2005年全國財政超收收入就達3000億元左右。按預算法的規定,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由政府自行決定,只需將執行結果報告人大,不需要事先報批,也不具有強制性。

  陳守義説,既然不具有強制性,那麼超收收入過多帶來的弊病也就顯而易見了:因為預算收入不準確,使得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難以得到保證;使得決策者對財政政策執行的效果産生錯誤判斷,對確定未來政策走勢造成干擾;使得一些政府部門頻繁追加支出預算,造成年底突擊花錢的現象;更嚴重的是,還滋長了權力尋租的歪風,誘發了腐敗現象。

  陳守義表示,面對種種“屢審屢犯”的違規問題,迫切需要實施強有力的預算監督。他建議,及時完善預算法,強化預算的法律效力。儘快剷除制度外的政府收支,將預算外政府收支納入預算內管理,進而形成一個覆蓋政府收支的政府預算。同時,還要建立一套相應的績效管理和考評體系,以及財政支出的責任追究制度,對濫用權力、亂用納稅人錢者産生足夠的震懾作用。必須建立讓政府接受公眾問責的“陽光監督”體系,政府每涉及重大項目都要向公眾説明。(完)

中國政府網2006年“兩會”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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