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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回應“死刑復核”等四大焦點話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田雨 張樂 呂雪莉)死刑復核、執行難、審判質量、司法改革……這些是社會上廣為關注的話題,也是兩會上代表委員們熱議的焦點。記者將其進行整理,轉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迅速作出回應。

    【關注話題】死刑復核:死刑復核權何時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

    【高法新聞發言人回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從思想認識準備、法律準備、組織人事準備和後勤保障準備等四個方面全面開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調整了機構設置和分工,新設三個刑事審判庭,正在從全國選調法官。一旦準備工作就緒,最高人民法院將很快統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準權。為了確保死刑案件的質量,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今年下半年起,二審死刑案件均應當開庭審理。對於人命關天的死刑案件,必須適用極為嚴格、審慎的審理程序。開庭審理是確保辦案質量,防止發生錯判的重要程序保障。目前,有不少地方,比如上海、北京、天津、青海、海南等高級法院已經實現了這一要求,其他地方正在積極創造條件,確保按期實現這一要求。

    【關注話題】執行難:執行難被老百姓稱為“法律白條”,這種説法也許不夠嚴肅,但不能不説這是個“頑症”。

    【高法新聞發言人回應】由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制約,執行難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今年上半年,全國法院系統正開展一次清理解決執行積案的專項活動,進一步清理執行積壓案件。同時,將切實加強執行工作規範化建設,儘快建立舉報懸賞、執行告知、執行聽證、債務人公示、特困群體案件執行救助基金、執行安全預案等制度,全面提高執行工作水平;儘快建立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與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建立健全國家執行威懾機制,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加強協作配合,依法嚴厲懲處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的違法犯罪行為。

    需要指出的是,執行難應當是指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但由於種種原因卻得不到執行的情形。對於那些由於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産而無法執行的案件,不是執行難問題,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必然存在的交易風險和正常現象。對於這些案件,只有通過提高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才能得到執行。希望社會各界對此能給予充分的理解。

    【關注話題】案件改判:法院近年來的案件改判率高還是低?法院將採取何種措施保證案件審理的公平與公正?

    【高法新聞發言人回應】首先,這涉及改判比例如何更準確計算的問題。改判是指在二審及再審程序中改變原審判決結果,它涉及的只是部分案件。如果用在二審、再審中改判的案件數和進入二審、再審程序的案件數比較,改判的比例較大。我們認為,評價案件的改判比例,應看其在所有生效判決案件中所佔的比例。近年來,全國法院二審、再審改判佔生效判決的比例在1.6%和0.3%左右。

    其次,對改判的認識問題。所有案件的改判,一部分是緣于不同法院對法律的理解以及對政策掌握有差別;一部分是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有了新變化,或有新的證據,影響了原判決對事實的認定。我們認為,法院依法對原審判決的改判是正常的,體現了二審對一審的監督和審判獨立原則。改判並不説明這些案件就一定是錯案。

    【關注話題】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法官則是這道防線的“守門人”。但是,目前仍存在少數法官違法違紀問題,最高法院對此如何評價?

    【高法新聞發言人回應】確實存在少數法官違紀違法問題。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法官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儘快建立健全與審判工作相適應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和制度建設為重點,堅定不移、堅持不懈地推進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確保司法廉潔與公正。這些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不斷加大,法官違紀違法案件的數量呈逐年下降的趨勢,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勢頭正在逐步得到遏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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