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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第十四篇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機制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的條件下,實現本規劃的目標和任務,主要依靠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同時,政府要正確履行職責,調控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第四十六章 建立分類指導的實施機制

    本規劃提出的農業、工業、服務業等的發展方向,利用外資、對外貿易等的發展重點,是對市場主體的導向,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施。各級政府要維護公平競爭,嚴禁地方分割和部門保護,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經營活動,不得干預市場機制正常運行。

    本規劃確定的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調整優化經濟結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等重點任務,主要通過完善市場機制和利益導向機制努力實現。政府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和完善政策,為激發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創造性營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發揮帶頭和示範作用。

    本規劃確定的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促進就業、減少貧困、防災減災、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基礎科學與前沿技術以及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國防等公共服務領域的任務,是政府的承諾,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職能,運用公共資源全力完成。

    本規劃提出的主體功能區劃、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管理、保護知識産權、調節收入分配、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社會建設和管理等的要求,主要通過健全法律法規、加大執法力度等法律手段,並輔之以經濟手段加以落實。

    本規劃確定的改革任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必須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加強對改革的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將改革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不失時機地推進,並注重及時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法律、規章和制度的形式確立下來。

    第四十七章 調整和完善經濟政策

    根據公共財政服從和服務於公共政策的原則,按照公共財政配置的重點要轉到為全體人民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務的方向,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合理界定財政支出範圍。公共財政預算安排的優先領域是:農村義務教育和公共衛生、農業科技推廣、職業教育、農村勞動力培訓、促進就業、社會保障、減少貧困、計劃生育、防災減災、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基礎科學與前沿技術以及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能源和重要礦産資源地質勘查、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資源管理和國家安全等。重點支持的區域是: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中西部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三峽庫區,資源枯竭型城市等。

    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完善和制定鼓勵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促進就業和再就業、促進科技發展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文化體制改革,以及振興裝備製造業和其他産業健康發展的稅收政策。

    按照社會主義集中力量辦大事原則,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增加基礎上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資規模。完善政府投資管理體制,整合政府投資,改進投資方式,加強項目監管。

    加強和改進産業政策工作,增強對國內産業發展、對外貿易和利用外資的統籌,加強信貸、土地、環保、安全、科技等政策和産業政策的配合,採用經濟手段促進産業發展。加強對高技術産業和裝備製造業薄弱環節的扶持,重點支持研究開發,培育核心競爭力。按照適度偏緊原則調控高耗能産業規模,控制生産能力盲目擴張。按照引導産業集群發展、減少資源跨區域大規模調動的原則優化産業佈局,促進主要使用海路進口資源的産業在沿海地區佈局,主要使用國內資源和陸路進口資源的産業在中西部重點開發區域佈局。實施品牌戰略,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和知名品牌、競爭力強的大企業發展成為跨國公司。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依法淘汰落後工藝技術,關閉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企業。

 

第四十八章 健全規劃管理體制

    加強統籌協調。繼續做好總需求與總供給的平衡,特別要加強制度協調、規劃協調和政策協調。統籌協調政策目標和政策手段,搞好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産業政策、區域政策、社會政策和政績考核間的配合,防止國家政策部門化。統籌協調長期發展與短期發展,近期措施要有利於解決長期性發展難題,改革體制、制定政策、安排投資、確定發展速度,都要充分考慮可持續性,防止急於求成。

    改革規劃管理體制,健全科學化、民主化的編製程序,形成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統領,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規劃體系。做深做實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糧食、能源、交通等專項規劃。編制全國主體功能區劃規劃,明確主體功能區的範圍、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區域政策。強化區域規劃工作,編制部分主體功能區的區域規劃。改革完善地方規劃,深化市縣規劃體制改革。

    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具有法律效力,要納入各地區、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約束性指標要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其中耕地保有量、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等指標要分解落實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在本規劃實施的中期階段,要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中期評估報告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經中期評估需要修訂本規劃時,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加強和推動內地同港澳在經貿、科教、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的交流和合作,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澳門更緊密的經貿關係安排,加強內地和港澳在基礎設施建設、産業發展、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合作。支持香港發展金融、物流、旅遊、資訊等服務業,保持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門發展旅遊等服務業,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神聖領土。推進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擴大海峽兩岸經濟、文化、科技、教育交流與人員往來,維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推動全面、直接、雙向“三通”,促進建立穩定的兩岸經貿合作機制,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臺海和平穩定。

    “十一五”規劃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重要規劃。全國各族人民要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振奮精神,紮實工作,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為實現“十一五”規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努力奮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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